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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大安聯絡道路坍方尚未修復影響居民生活,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獲中央補助並完工通車

苗栗縣大安聯絡道路邊坡災害復建工程完工情形
苗栗縣大安聯絡道路邊坡災害復建工程完工情形
苗栗縣泰安鄉公所(下稱泰安鄉公所)為苗栗縣大安聯絡道路(下稱大安聯絡道)之養護機關,經審計部苗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大安聯絡道於112年7月發生坍方,惟泰安鄉公所囿於經費拮据,致遲未修復,影響居民生活及農產品運送,經函請檢討改善,已申請並獲中央補助大安聯絡道復建工程經費,業於113年11月27日完工驗收通車。
審計室指出,泰安鄉公所養護之大安聯絡道,係連結鄉內士林、梅園、天狗、象鼻等村,向為居民日常生活重要聯外道路,且為象鼻村多個山區部落農產品產業運輸道路。倘遇有坍方中斷情事,除影響居民日常交通外,亦將導致農產品運輸時間拉長及額外增加相關運送成本等支出。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10月查核發現,大安聯絡道於同年7月發生坍方,惟因泰安鄉公所無力支應道路修復費用2,500萬元,致延宕近3個月仍未改善,影響當地居民通行及農產品運送,審計室遂於112年11月函請泰安鄉公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泰安鄉公所已積極向中央提報並獲補助經費,該復建工程(「象鼻村大安聯絡道路0k+700處邊坡災害復建工程」)業於113年3月1日決標、同年11月27日完工驗收通車,便利泰安鄉居民日常生活通行及提升山區農產品產業運輸效率。
發布單位: 苗栗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5-02-12)
被審核機關: 苗栗縣泰安鄉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政府採購,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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