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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交通科技執法設備建置地點未盡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陸續於行人事故等熱點設置未停讓行人科技執法設備

臺南市路口車輛未禮讓行人
臺南市路口車輛未禮讓行人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下稱警察局)為提供行人安全通行環境,設置車輛未禮讓行人等路口多功能違規取締科技執法設施,經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南市汽(機)車搶越行人穿越道肇致傷亡件數居高不下,又車輛未禮讓行人科技執法項目,多未設置於行人事故熱點及觀光人潮聚集地等路口,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於行人事故熱點及觀光人潮非聚集地建置「車輛未禮讓行人」科技執法項目,以遏止違規及防制事故發生,保護人民生命安全。
審計處指出,警察局為提供行人安全的通行環境,109及110年於臺南市火車站等10處路段設置路口多功能違規取締科技執法設施,並擇定北區東豐路與林森路口1處路口設置含括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停讓行人之科技執法項目。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11月及112年11月查核發現,109至111年度臺南市因汽(機)車搶越行人穿越道肇致傷亡件數,由118件增加至196件,死傷人數亦由143人增加至228人,增幅高達66.10%與59.44%,且112年度截至8月底止已高達238件,死傷人數335人,數量仍多,惟該局設置之車輛未禮讓行人科技執法地點,多非屬行人事故熱點,或民眾多次舉發路口車輛不禮讓行人之人潮聚集據點,難以發揮科技執法設施之效益,審計處遂於111年1月及113年1月函請警察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3年10月底止,警察局已陸續於西門路與民權路口等19處行人事故熱點設置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停讓行人科技執法設備,遏止違規及防制事故、建立正確路權觀念,保護人民生命安全。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5-01-16)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施政主題細項: 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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