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部分畜牧場及飼養場尚未投保豬隻死亡強制保險,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輔導業者完成投保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下稱農業局)為保障養豬戶權益,配合中央政策推動豬隻死亡保險措施,自110年5月起所有飼養豬隻之畜牧(飼養)場(戶)應全數納保豬隻死亡強制保險,透過保險機制,讓飼養戶能減少損失,並妥適處理死亡豬隻,保障消費者權益。經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113年4月查核發現,臺中市列管養豬業者中有12場未投保豬隻死亡強制保險,經函請檢討改善,除已停養者外,均已輔導業者依規定投保豬隻死亡強制保險,以保障養豬業者收入,並維護豬肉食品衛生安全。
審計處指出,依豬隻死亡保險強制投保及保險費補助辦法第2條規定,強制投保對象包括領有畜牧場登記證書之畜牧場或畜禽飼養登記證之飼養場、依畜牧法規定不須申辦畜牧場登記之飼養戶、達畜牧法應申辦畜牧場登記之飼養規模而未申辦之飼養戶。
然而,審計處於113年4月查核發現,農業局列管臺中市養豬之畜牧場及飼養場合計136場,其中12場(8.82%)尚未投保豬隻死亡強制保險,審計處遂於113年5月函請農業局輔導業者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農業局已請各區公所及農會協助調查釐清未投保之養豬場飼養狀況,並請各區農會協助辦理投保事宜,除3場停養無須投保外,已於113年9月輔導其餘9場養豬業者投保豬隻死亡強制保險,截至113年9月20日止,臺中市養豬業者除停養而無須投保外,總計應投保豬隻死亡強制保險之養豬業者計121場均已投保,投保規模112,565頭豬,後續並定期宣導輔導業者持續依規定投保,俾保障養豬戶收入並維護消費者食用豬肉食品安全。
審計處指出,依豬隻死亡保險強制投保及保險費補助辦法第2條規定,強制投保對象包括領有畜牧場登記證書之畜牧場或畜禽飼養登記證之飼養場、依畜牧法規定不須申辦畜牧場登記之飼養戶、達畜牧法應申辦畜牧場登記之飼養規模而未申辦之飼養戶。
然而,審計處於113年4月查核發現,農業局列管臺中市養豬之畜牧場及飼養場合計136場,其中12場(8.82%)尚未投保豬隻死亡強制保險,審計處遂於113年5月函請農業局輔導業者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農業局已請各區公所及農會協助調查釐清未投保之養豬場飼養狀況,並請各區農會協助辦理投保事宜,除3場停養無須投保外,已於113年9月輔導其餘9場養豬業者投保豬隻死亡強制保險,截至113年9月20日止,臺中市養豬業者除停養而無須投保外,總計應投保豬隻死亡強制保險之養豬業者計121場均已投保,投保規模112,565頭豬,後續並定期宣導輔導業者持續依規定投保,俾保障養豬戶收入並維護消費者食用豬肉食品安全。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5-01-16)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施政主題細項:
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