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新北市農業局辦理不同年度小額採購案廠商使用相同照片履約,審計機關發現促請改善,已收回溢領款項,並強化履約管理

斑腿樹蛙移除工作成果報告書雷同照片
斑腿樹蛙移除工作成果報告書雷同照片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下稱農業局)為防止外來入侵種斑腿樹蛙擴散,保護原生物種生存環境,以小額採購方式辦理外來入侵種斑腿樹蛙移除控制計畫,經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不同年度採購案委由同一廠商辦理,卻使用相同照片履約,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收回溢領款項34萬餘元,並訂定小額採購簡易契約書,每月不定期抽查,以強化履約管理作業。
審計處指出,農業局109至112年度透過小額採購案,逕委託同一廠商○○公司辦理新北市五股區外來入侵種斑腿樹蛙移除控制計畫,執行班腿樹蛙分布熱區之移除工作,合計採購金額44萬餘元,該公司完成移除工作後,須製作期末報告書,並附斑腿樹蛙移除成果照片。
然而,審計處於113年2月查核發現,○○公司110年度提出之移除成果期末報告書所附已捕獲之斑腿樹蛙陳列照片,與該公司109年度提出之期末報告書所列照片相同,且111及112年度提出之期末報告書所附斑腿樹蛙陳列照片,係裁切自109及110年度相同照片,核有不同年度使用相同照片履約情事,審計處遂於113年4月函請農業局查明妥處。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農業局已於113年10月29日收回110至112年度溢領款項34萬餘元,並由廠商重新補正部分工作照片或提出冷凍標本清單收據等資料,至廠商提供不實照片,已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另該局已訂定小額採購簡易契約書,納入違約罰則,並請廠商提供執勤期間錄影,由該局每月至少不定期抽查1次,作為小額採購驗收依據,加強履約管理作業。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5-01-16)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施政主題細項: 政府採購,自然保育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