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部分校園安全規定及檢核項目未臻完善,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檢討修訂相關規範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下稱教育局)為維護校園安全,按學年訂定維護校園安全工作實施計畫,經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部分學校未訂定校園人車管制規定、未繪製或適時滾動修正校園安全地圖,經函請檢討改善,已督促學校訂定或修訂規定、繪製或滾動修正校園安全地圖,降低校園危險因子,以保障師生安全。
審計處指出,教育局112學年度維護校園安全工作實施計畫載以,學校應訂定人車進出管制作業規定與規劃會客地點,並指派專人擔任門禁管制工作。教育部訂定之校園安全防護注意事項亦規定:「查察針對校園安全死角、學生聚集地點、學校出入口及其他安全疑慮處所,規劃安全路線,建立校園安全地圖,預防危安事件發生。」
然而,審計處於112年9月查核發現,高雄市國民中小學計330校,間有未就人車進出管制、人員識別或會客地點妥訂規範計65校;未建立或滾動檢討修正校園安全地圖計34校;或雖按學年訂定維護校園安全工作實施計畫,並依不同教育等級與業務屬性派員不定期實地督導校園安全維護作業辦理情形,惟檢核項目未含括確認學校監視設備堪用情形及監錄功能是否開啟,校園安全防護作為尚欠周妥,審計處遂於113年1月函請教育局督促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3年6月底止,前述65校已就人車進出、人員識別或會客地點檢討訂定或修訂規範;34校已檢視校園潛在風險地點據以建立或修正校園安全地圖,並於執行校園檢核表增訂監視設備及監錄功能是否正常運作等檢核項目,教育局亦不定期實地督導確認執行情形,以強化校園安全防護,維護教職員及學生人身安全。
審計處指出,教育局112學年度維護校園安全工作實施計畫載以,學校應訂定人車進出管制作業規定與規劃會客地點,並指派專人擔任門禁管制工作。教育部訂定之校園安全防護注意事項亦規定:「查察針對校園安全死角、學生聚集地點、學校出入口及其他安全疑慮處所,規劃安全路線,建立校園安全地圖,預防危安事件發生。」
然而,審計處於112年9月查核發現,高雄市國民中小學計330校,間有未就人車進出管制、人員識別或會客地點妥訂規範計65校;未建立或滾動檢討修正校園安全地圖計34校;或雖按學年訂定維護校園安全工作實施計畫,並依不同教育等級與業務屬性派員不定期實地督導校園安全維護作業辦理情形,惟檢核項目未含括確認學校監視設備堪用情形及監錄功能是否開啟,校園安全防護作為尚欠周妥,審計處遂於113年1月函請教育局督促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3年6月底止,前述65校已就人車進出、人員識別或會客地點檢討訂定或修訂規範;34校已檢視校園潛在風險地點據以建立或修正校園安全地圖,並於執行校園檢核表增訂監視設備及監錄功能是否正常運作等檢核項目,教育局亦不定期實地督導確認執行情形,以強化校園安全防護,維護教職員及學生人身安全。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5-01-03)
被審核機關: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