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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O-113-16 臺中市松柏漁港魚貨多功能集貨場暨周邊港埠設施新建計畫執行情形專案審計報告

NAO-113-16
NAO-113-16

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為改善臺中市松柏漁港因欠缺合宜之魚貨交易及集貨場所,漁民於路邊露天擺放魚貨販售,潛藏環境衛生及食品安全問題,於104年間規劃辦理松柏漁港魚貨多功能集貨場暨周邊港埠設施新建計畫,預計興建可容納約36個攤位的魚貨多功能集貨場1棟及整補曬網場1座暨50輛小客車位及42輛機車位之停車場,以改善漁民販售魚貨之環境並提供到港遊客所需之停車空間,新建工程於108年11月25日完工,並於109年5月15日驗收合格,惟因內部裝修經費問題及未取得使用執照,肇致工程已完工驗收卻仍無法營運,未能依計畫達成提供漁民優質販售魚貨及遊客消費場所之目標。審計機關職司政府財務效能之考核,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下稱臺中市審計處)為瞭解臺中市松柏漁港魚貨多功能集貨場暨周邊港埠設施新建計畫執行情形,經規劃辦理專案調查發現有效能過低情事,爰依審計法第69條第1項前段規定函請臺中市市長查明妥適處理,並報告監察院。經臺中市審計處賡續追蹤後續改善結果,集貨場內部裝修工程已於112年10月23日驗收合格,臺中市政府於113年4月1日與臺中區漁會簽訂該集貨場租賃契約,交由該漁會營運,並於同年7月7日舉辦松柏漁港生鱻市集開幕活動,吸引民眾前來休閒旅遊,享受美食及購買新鮮魚貨,提升魚貨多功能集貨場使用功能及效益。

發布單位: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第五科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及採購、農業及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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