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屏東縣部分學校未於校園能源管理系統設定告警上限比率,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完成設定並有效降低超約用電量

屏東縣校園能源管理系統
屏東縣校園能源管理系統
屏東縣政府 (下稱縣政府)為提供學生舒適學習環境,配合中央政策推動班班裝設冷氣機,並改善電力系統及建置校園能源管理系統,經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學校未於校園能源管理系統設定告警上限比率,無法在用電超逾契約容量前,即時通知應變,致用電量超逾契約容量,經函請檢討改善,已督促學校完成設定,有效管控節電。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獲教育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力系統改善暨冷氣裝設計畫(109至111年)」,於109至111年度補助辦理縣內各國民中小學電力系統改善工程,並購置冷氣9,726臺及4,869套校園能源管理系統,經費共計13億7,720萬餘元,於111年8月25日全數安裝完成,預計於同年自4月起開放教室冷氣,並進行用電管理以避免用電超約。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10月抽查發現,屏東縣屏東市勝利國民小學、內埔鄉東寧國民小學及內埔國民小學、枋山鄉楓港國民小學暨牡丹鄉牡丹國民小學等5校,未於校園能源管理系統設定冷氣總表之用電超約告警上限比率,致無法於用電量超逾契約容量前,即時通知管理者進行應變措施,審計室遂於112年1月函請縣政府督促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於112年2月督促未設定告警上限學校登入系統設定,另強化校園能源管理系統超約示警功能之教育訓練,並測試及評估最適電費採計方式,截至113年9月底止,113年4至9月,及112年同期間冷氣用電度數分別較111年同期間下降515,995度及171,736度,減幅達24.58%及8.18%,有效管控及降低超約用電量。
發布單位: 屏東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12-06)
被審核機關: 屏東縣政府暨所屬學校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