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校園安全防護機制未臻周延,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檢討訂定具體作法

嘉義縣政府辦理校園安全防護作業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府尚未依規定擬定強化校園安全防護具體作法,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訂定「嘉義縣校安緊急應變暨安心小組實施計畫」,並函知轄屬學校與幼兒園辦理。
審計室指出,教育部為使校園安全防護機制有效運作,訂定「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實施計畫」,規範各縣(市)政府應依據實施計畫並考量實際校園安全狀況,擬定具體作法提供轄屬學校及幼兒園辦理。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10月查核發現,嘉義縣政府為配合前揭實施計畫,業與警政單位建構聯繫平臺,並規劃辦理校園安全防護活動及辦理學校督導訪視等,以強化校園安全防護作業,惟尚未依前開實施計畫內容並考量實際校園安全狀況,舉如:意外、兒童少年保護、暴力與偏差行為等事件發生情形,擬定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具體作法,審計室遂於113年1月函請嘉義縣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嘉義縣政府已因應教育部近期修正校園霸凌事件防制準則等規定,訂定「嘉義縣校安緊急應變暨安心小組實施計畫」,並於113年4月函知轄屬學校與幼兒園辦理,以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
審計室指出,教育部為使校園安全防護機制有效運作,訂定「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實施計畫」,規範各縣(市)政府應依據實施計畫並考量實際校園安全狀況,擬定具體作法提供轄屬學校及幼兒園辦理。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10月查核發現,嘉義縣政府為配合前揭實施計畫,業與警政單位建構聯繫平臺,並規劃辦理校園安全防護活動及辦理學校督導訪視等,以強化校園安全防護作業,惟尚未依前開實施計畫內容並考量實際校園安全狀況,舉如:意外、兒童少年保護、暴力與偏差行為等事件發生情形,擬定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具體作法,審計室遂於113年1月函請嘉義縣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嘉義縣政府已因應教育部近期修正校園霸凌事件防制準則等規定,訂定「嘉義縣校安緊急應變暨安心小組實施計畫」,並於113年4月函知轄屬學校與幼兒園辦理,以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
發布單位:
嘉義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11-15)
被審核機關:
嘉義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