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信義鄉公所尚待轉運垃圾露天堆置於環保園區計畫用地,為免衍生環境污染問題,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完成環境復原工作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下稱信義鄉公所)辦理信義鄉環保園區建置計畫,經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查核發現,信義鄉公所因垃圾無法順利轉運去化,將垃圾露天堆置於未施作阻水設施之環保園區計畫用地,為免衍生環境污染問題,經函請南投縣政府協助信義鄉公所改善,已於113年6月完成環境復原工作。
審計室指出,信義鄉公所為解決鄉內垃圾問題,經行政院於110年7月同意無償撥用信義鄉明德段402-57及402-58地號等2筆國有農牧用地(下稱環保園區計畫用地),辦理環保園區建置計畫,計畫內容包括規劃廢棄物轉運暨暫置空間、資源回收場、清潔隊辦公室、環保車輛停放及維護空間等。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3月間查核發現,信義鄉公所尚在辦理環保園區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及用地變更相關作業,因鄉內垃圾無法順利轉運去化,該公所遂將未能轉運之垃圾露天堆置於未施作阻水設施之環保園區計畫用地,復未確實辦理環境消毒作業,為免衍生環境髒亂及農牧用地污染問題,審計室遂於112年7月函請南投縣政府協助信義鄉公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南投縣政府已積極協助信義鄉公所辦理環保園區計畫用地垃圾清理作業,112年10月至113年6月共清除3,765.18公噸垃圾,並請信義鄉公所加強出入口管制及維護環境清潔,完成環境復原工作。
審計室指出,信義鄉公所為解決鄉內垃圾問題,經行政院於110年7月同意無償撥用信義鄉明德段402-57及402-58地號等2筆國有農牧用地(下稱環保園區計畫用地),辦理環保園區建置計畫,計畫內容包括規劃廢棄物轉運暨暫置空間、資源回收場、清潔隊辦公室、環保車輛停放及維護空間等。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3月間查核發現,信義鄉公所尚在辦理環保園區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及用地變更相關作業,因鄉內垃圾無法順利轉運去化,該公所遂將未能轉運之垃圾露天堆置於未施作阻水設施之環保園區計畫用地,復未確實辦理環境消毒作業,為免衍生環境髒亂及農牧用地污染問題,審計室遂於112年7月函請南投縣政府協助信義鄉公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南投縣政府已積極協助信義鄉公所辦理環保園區計畫用地垃圾清理作業,112年10月至113年6月共清除3,765.18公噸垃圾,並請信義鄉公所加強出入口管制及維護環境清潔,完成環境復原工作。
發布單位:
南投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10-24)
被審核機關: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