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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建築中央廣播電臺民雄分臺日式招待所及宿舍修復後尚未開放使用,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委外營運並創造經濟效益

中央廣播電臺民雄分臺日式宿舍
中央廣播電臺民雄分臺日式宿舍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下稱文觀局)經管歷史建築物中央廣播電臺民雄分臺日式招待所及宿舍區,經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中央廣播電臺民雄分臺日式招待所及部分宿舍雖已完成修復,惟長期未開放使用,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委外營運將其打造成青創藝文空間,開放大眾參觀,創造文化資產經濟效益。
審計室指出,經政府指定或登錄之文化資產具備歷史、藝術、科學等文化價值,承載社會發展軌跡及人民記憶之國家財產,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1條規定,應適度開放大眾參觀,並得酌收費用,創造文化資產經濟效益,以達政府投資修復目的。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9月查核發現,文觀局經管之中央廣播電臺民雄分臺日式招待所(下稱招待所)及日式宿舍(下稱宿舍)分別於90及98年間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其中招待所曾於103年6月至105年4月間對外開放近2年後,即未再對外開放大眾參觀;52、54、56、58號等4間宿舍雖完成修復,亦尚未開放大眾參觀,且60、62、66號等3間宿舍修復工程即將陸續完工,惟尚未完成委外招商,影響後續營運事宜,難以發揮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之功效,審計室遂於110年11月函請文觀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文觀局業將招待所1棟及宿舍7間(52、54、56、58、60、62及66號)完成委外招商營運9年簽約事宜,以活化歷史建物,打造招待所及宿舍為在地青創藝文空間;並於111年7月及112年9月分二階段完成點交作業,截至113年8月底止,均已開放大眾參觀及使用,累計收取委託營運租金及權利金98萬餘元,創造文化資產經濟效益。
發布單位: 嘉義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10-24)
被審核機關: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藝術,休閒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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