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NAO-113-07 國際商港港區管制站勤務執行情形專案審計報告

1
1

臺灣位處南海與西太平洋海運樞紐,具有航運地理區位發展優勢,國內計設置基隆港、臺中港、高雄港、花蓮港、臺北港、蘇澳港及安平港等7個國際商港。依商港法規定,所有進入商港管制區之人車,應經由港務警察進行檢查通行證。內政部警政署(下稱警政署)為執行港務警察事項,特設基隆、臺中、高雄及花蓮港務警察總隊(下稱各港務警察總隊),負責港區治安維護,執行查緝走私、偷渡等工作。審計部為瞭解國際商港港區管制站勤務執行情形,於110年間辦理專案調查,發現各港務警察總隊執行港區門哨管制勤務,未能落實攔車檢查作業,致無通行證之人車長期進出港區,管制站查驗車道形同虛設,未發揮應有效能,且對於失竊之車輛未加強查察,潛藏以贓車預謀從事非法行為之風險;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臺灣港務公司)於高雄港建置自動化車道,介接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之失竊車號查詢系統,未能正確偵測異常,影響系統建置效能;又港區警力未適時補實,致大部分管制站受限於警力不足未能落實攔查作業,均影響港區安全等情事,經審計部促請研謀改善,並依審計法第69條第1項前段規定函請內政部查明妥適處理,並報告監察院,嗣經監察院立案調查,於113年1月2日糾正交通部、臺灣港務公司。經追蹤改善情形,警政署已運用大數據資料比對分析,釐清系統辨識錯誤原因,由臺灣港務公司新增系統自動化檢核功能,暨修正港區通行證申請相關規定,以提升查驗效率;另已訂定港區安全維護計畫,強化相關勤務規劃及各項缺失策進作為,以提升港區管制站查緝能量。

發布單位: 第一廳第二科
被審核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施政主題細項: 內政及國土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