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未登記工廠納管申請審查作業進度未如預期,審計機關促請改善,申請案件已近完成審查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下稱經發局)為落實未登記工廠全面納管及就地輔導之政策目標,受理既有未登記工廠納管申請,經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近4成案件未完成審查,影響納管輔導金之收繳及業者權益,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增派人力加強未登記工廠納管之審查作業,申請案件已近完成審查,並持續督導業者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審計處指出,經濟部於109年3月20日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有條件受理既有低污染等工廠至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納管,要求其提出工廠改善計畫,每年依場地面積繳交納管輔導金至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為止;另考量主管機關同意納管之不確定性,影響業者提送改善計畫資料之意願,於111年9月第12次工廠管理輔導會報決議,請各市縣主管機關於111年12月底前完成納管審查作業。
然而,審計處於112年3月查核發現,截至111年底止,臺南市未登記工廠納管申請數達2,706家,因案件量龐大及審查人力不足,未完成納管審查作業計1,061家,比率達39.21%,影響業者權益及納管輔導金之收繳。審計處遂於112年5月函請經發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經發局已增派人力加強未登記工廠納管之審查作業,截至113年8月底止,未登記工廠納管申請家數為2,769家,計2,737家已完成審查,達98.84%,居第一級市縣政府第3名;尚有32家位處農產業群聚地區之工廠,仍須與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聯合會勘進行審核,將持續督導業者依計畫改善以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審計處指出,經濟部於109年3月20日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有條件受理既有低污染等工廠至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納管,要求其提出工廠改善計畫,每年依場地面積繳交納管輔導金至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為止;另考量主管機關同意納管之不確定性,影響業者提送改善計畫資料之意願,於111年9月第12次工廠管理輔導會報決議,請各市縣主管機關於111年12月底前完成納管審查作業。
然而,審計處於112年3月查核發現,截至111年底止,臺南市未登記工廠納管申請數達2,706家,因案件量龐大及審查人力不足,未完成納管審查作業計1,061家,比率達39.21%,影響業者權益及納管輔導金之收繳。審計處遂於112年5月函請經發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經發局已增派人力加強未登記工廠納管之審查作業,截至113年8月底止,未登記工廠納管申請家數為2,769家,計2,737家已完成審查,達98.84%,居第一級市縣政府第3名;尚有32家位處農產業群聚地區之工廠,仍須與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聯合會勘進行審核,將持續督導業者依計畫改善以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4-10-11)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施政主題細項:
產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