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中央排水通港橋改建工程進度遲緩,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完工驗收

嘉義市政府(下稱市政府)辦理嘉義市中央排水通港橋改建工程,經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市政府未適時檢討工程發包預算之合理性,致多次招標流標,又開工後仍須配合管線單位遷移管線而停工,延宕施工進度,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工驗收,提升防洪韌性,並降低市區積淹水風險。
審計室指出,市政府為改善嘉義市通港橋跨越中央排水處跨徑太小束縮瓶頸段,影響中央排水通洪能力,110年7月間獲經濟部水利署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核定補助辦理嘉義市中央排水通港橋改建工程,計畫總經費1億2,653萬餘元,規劃將通港橋原有長度17公尺改建增長為31公尺,以解決渠道束縮瓶頸段問題。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9月查核發現,市政府於111年3月間辦理工程公開招標,原發包預算金額為8,415萬餘元,預計112年7月10日完工,惟因部分工程預算單價不符市場行情,未適時檢討工程發包預算之合理性,經多次招標流標後,增加發包預算金額為9,900萬餘元,至第5次招標後始於111年10月3日決標,發包作業期程近9個月,耽延後續施工期程;又該工程於111年11月4日開工,截至112年7月底止,實際施工進度42.91%,較預定進度46.62%,落後3.71個百分點,主要係停工配合管線單位遷移管線所致,工程預定完工日期延後至113年2月20日,較原計畫期程延誤7個月餘,審計室遂於112年10月函請市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積極督促監造單位加強管控廠商施工進度後,工程已於113年3月28日完工,同年7月23日驗收合格,有效解決渠道瓶頸問題,提升防洪韌性,並降低市區積淹水風險;爾後將注意要求設計單位依營建物價並參酌市場行情編列單價,使工程預算符合市場需求,以降低流標發生機率。
審計室指出,市政府為改善嘉義市通港橋跨越中央排水處跨徑太小束縮瓶頸段,影響中央排水通洪能力,110年7月間獲經濟部水利署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核定補助辦理嘉義市中央排水通港橋改建工程,計畫總經費1億2,653萬餘元,規劃將通港橋原有長度17公尺改建增長為31公尺,以解決渠道束縮瓶頸段問題。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9月查核發現,市政府於111年3月間辦理工程公開招標,原發包預算金額為8,415萬餘元,預計112年7月10日完工,惟因部分工程預算單價不符市場行情,未適時檢討工程發包預算之合理性,經多次招標流標後,增加發包預算金額為9,900萬餘元,至第5次招標後始於111年10月3日決標,發包作業期程近9個月,耽延後續施工期程;又該工程於111年11月4日開工,截至112年7月底止,實際施工進度42.91%,較預定進度46.62%,落後3.71個百分點,主要係停工配合管線單位遷移管線所致,工程預定完工日期延後至113年2月20日,較原計畫期程延誤7個月餘,審計室遂於112年10月函請市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積極督促監造單位加強管控廠商施工進度後,工程已於113年3月28日完工,同年7月23日驗收合格,有效解決渠道瓶頸問題,提升防洪韌性,並降低市區積淹水風險;爾後將注意要求設計單位依營建物價並參酌市場行情編列單價,使工程預算符合市場需求,以降低流標發生機率。
發布單位:
嘉義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10-07)
被審核機關:
嘉義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水利,公共工程,政府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