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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部分移動式抽水機機齡老舊,影響抽排效能,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汰換部分抽水機

嘉義市政府爭取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計畫書
嘉義市政府爭取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計畫書
嘉義市政府(下稱市政府)為強化防汛應變能力,購置移動式抽水機,經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抽水機機齡老舊,潛存防汛風險,經函請檢討改善。已積極爭取中央補助款及自籌經費,汰換及增置大型抽水機7台,以強化抽排效率及防災量能,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審計室指出,近年來每逢颱風豪雨侵襲,易淹水地區容易發生水災災情,須倚賴移動式抽水機排除積水,減低水患影響。截至111年4月底止,市政府經管之移動式抽水機計24台。依據經濟部移動式抽水機運用及維護管理作業要點規定,管理機關應負責抽水機之維護及更新,並每年編列抽水機維護保養經費;另行政院財物標準分類規定,抽水機(鋼級)之最低使用年限為6年。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4月查核發現,市政府經管之抽水機,半數(12台)已達最低使用年限,其中逾20年者1台,逾19年者2台,介於10至14年者9台,該府雖已編列預算委由專業廠商定期保養、檢測,然整體機齡老舊,增加故障風險,影響抽排效能,允應評估各抽水機之效能,排列汰換順序,俾強化抽排效率,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審計室遂於111年5月函請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已積極爭取「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中央補助款402萬元,及自籌經費536萬元,合計938萬元,於112及113年度辦理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非工程措施執行計畫),共計汰換4台及增置3台大型移動式抽水機,以強化抽排效率及防災量能,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發布單位: 嘉義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09-13)
被審核機關: 嘉義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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