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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社會局辦理預防失智長者走失服務成效有待加強,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提升服務人數及比率

臺北市預防走失服務資源表
臺北市預防走失服務資源表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下稱社會局)辦理各項預防失智長者走失服務情形,經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111年度臺北市申請使用該等服務資源者,僅占該市失智症長者推估人數之7.85%,推動成效有待加強,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加強宣導民眾對失智長者走失預防之認知,並提升預防走失服務人數及比率。
審計處指出,社會局為加強失智長者走失協尋事宜,於107至111年度依據老人福利法第16條及第17條規定,累計投入經費538萬餘元,補助民眾購置使用預防走失手鍊、個人衛星定位器(GPS)輔具,並與警察局合作推動失智長者指紋捺印等3項服務,裨益失智長者走失時,能加速協尋速度,降低渠等走失機率。
然而,審計處於112年3月查核發現,截至111年底止,臺北市民使用預防走失手鍊者有1,859人、補助個人衛星定位器(GPS)輔具共178人,完成指紋捺印者有1,174人,合計3,211人,占臺北市111年底65歲以上失智推估人數40,922人之7.85%,推動成效有待加強,審計處遂於112年5月函請社會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社會局已整合預防走失服務相關資源,編印宣導單張、預防走失手冊等,透過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之失智共同照顧中心、服務據點及區公所等管道發送並公告於網站。據該局統計,截至113年6月底止,使用預防走失手鍊、個人衛星定位器(GPS)輔具及完成指紋捺印者,分別累計達2,334人、232人及2,056人,合計4,622人,占臺北市同期65歲以上失智推估人數45,889人之10.07%,已提升失智長者接受預防走失服務人數及比率,降低走失機率。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4-09-05)
被審核機關: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施政主題細項: 社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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