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市庫電匯支付金額比率較低,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提升電子化支付效能

新竹市政府(下稱市政府)推動市庫支付電子化,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近3年度(110至112年度)市庫電匯支付金額比率介於55.63%至68.17%之間,比率有待提升,經函請檢討改善,支付大額款項已改採電匯方式辦理,大幅提升電匯支付金額比率,增進市庫支付電子化效能。
審計室指出,市政府為市庫集中處理所屬各機關學校經費支付業務,訂定新竹市市庫集中支付作業程序,其作業流程係由各機關編製付款憑單,遞(傳)送至財政處,由財政處簽發市庫支票付與受款人,並以電匯存入受款人金融機構存款帳戶為原則。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4月查核發現,市政府雖已推動市庫支付電子化,近3年度電匯筆數分別為7萬3,235筆、7萬7,355筆及7萬8,427筆,占全部市庫支付筆數比率各為92.90%、92.99%及93.29%,電匯筆數比率已達9成,惟電匯金額比率卻僅介於55.63%至68.17%之間,與電匯筆數比率差距頗大,顯示存有大額款項仍以支票支付情形,潛存支票存管風險,審計室遂於113年5月函請市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自113年5月起,業將大額市庫款項改由電匯方式支付,113年度截至6月底止,電匯金額比率提升至75.37%,已優化公庫支付效能,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
審計室指出,市政府為市庫集中處理所屬各機關學校經費支付業務,訂定新竹市市庫集中支付作業程序,其作業流程係由各機關編製付款憑單,遞(傳)送至財政處,由財政處簽發市庫支票付與受款人,並以電匯存入受款人金融機構存款帳戶為原則。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4月查核發現,市政府雖已推動市庫支付電子化,近3年度電匯筆數分別為7萬3,235筆、7萬7,355筆及7萬8,427筆,占全部市庫支付筆數比率各為92.90%、92.99%及93.29%,電匯筆數比率已達9成,惟電匯金額比率卻僅介於55.63%至68.17%之間,與電匯筆數比率差距頗大,顯示存有大額款項仍以支票支付情形,潛存支票存管風險,審計室遂於113年5月函請市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自113年5月起,業將大額市庫款項改由電匯方式支付,113年度截至6月底止,電匯金額比率提升至75.37%,已優化公庫支付效能,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09-05)
被審核機關:
新竹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財政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