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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聘用運動科學支援人力之作業未臻完善,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完備相關規定

運科支援-即時運動心率監測
運科支援-即時運動心率監測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下稱國訓中心)聘任運動科學(下稱運科)人力,提供選手體能、防護、生理、營養、心理、情蒐等領域運科支援,經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國訓中心聘僱計次人力未符規定作業流程,單項運動協會外聘人力資格條件審查未盡嚴謹,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檢討完備相關規定,提升運科支援效益。
審計處指出,國訓中心辦理「2020年東京奧運及2024年巴黎奧運之我國菁英暨潛優選手運動科學支援計畫」,運用運科支援國際綜合性運動賽會選手培訓工作,自109年起持續增聘運科人力,除編制人員與長期聘任計畫人員外,另依據「辦理協會聘任/中心計次聘僱運動科學人員資格審查標準作業流程」(下稱標準作業流程),由國訓中心計次或單項運動協會聘任外部人力,提供選手運科支援,協助締造競賽佳績。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10月查核發現,國訓中心計次或由單項運動協會聘任外部人力,間有未依規定期限提出申請、申請日期晚於起聘日期、審議流程未符規定等情;另單項運動協會聘任防護員、體能訓練師、物理治療師、情蒐人員等人力,僅以有無相關證照、學歷及1年以上工作經歷為其資格條件,未針對不同工作屬性訂定人員所需資格條件,以確保進用人力素質,審計處遂於112年2月函請教育部督促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國訓中心已於112年6月13日修正標準作業流程,因應實務需求檢討縮短申請時程,並加強落實相關規定,提供國家培訓隊即時且充足之運科支援人力;另於113年3月20日訂定「國家運動科學中心運動科學處醫師醫療診視暨計次約聘僱運科人員支給標準表」,規範運動生理人員等10類專業人力之聘用資格及支給標準,確保運科人力素質,提供選手優質支援服務。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發布日期:2024-08-08)
被審核機關: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
施政主題細項: 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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