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對部分轄管園區內工廠危險物品資訊管理機制未臻周妥,且廠商參與區域聯防組織比率偏低,審計部促請改善,已強化工安管理作為並提升廠商參與率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下稱園管局)辦理楠梓等10處科技產業園區內工廠之設立許可、登記、管理及輔導等事項,經審計部查核發現,該局未確實掌握區內廠商對工廠危險物品申報情形,並輔導廠商加入區域聯防組織,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加強聯合檢查等工安管理作為並提升廠商參與率,以有效維護園區安全。
審計部指出,園管局每年度依勞動部函文授權按職業安全衛生法等規定,辦理具有危害性化學品之標示等預防事項查核之廠商勞動安全檢查,及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推動所轄前鎮等7處科技產業園區納入區域聯防組織以因應災害預防與整備。
然而,審計部查核發現,園管局對園區廠商工廠危險物品申報管理,未申請經濟部「工廠危險物品申報網」使用權限,及未主動向地方政府取得危險物品申報情形資料,迨至112年9月明揚公司因存放超過管制量之有機過氧化學物等危險物品而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始發現廠商未覈實於「工廠危險物品申報網」登錄,顯示對區內廠商危險物品資訊管理機制未臻周妥,且與地方政府橫向資訊溝通及聯繫機制均亟待強化;又該局所轄臺中港及潭子等2處園區轄內屬製造業之業者計有101家,占7成以上,惟廠商參與區域聯防組織之比率分別為58%及28%,顯屬偏低,審計部遂於113年3月函請經濟部督促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園管局配合行政院召開工廠化學品安全管理相關精進機制等會議,解決跨部會橫向連繫問題。截至113年6月底止,園管局業申請工廠危險物品申報網權限,篩選疑似應申報且未申報工廠,已完成124家工廠危險物品聯合檢查,及加強輔導未加入區域聯防組織之廠商,臺中港與潭子等2處園區參與比率已提升至93%及83%。
審計部指出,園管局每年度依勞動部函文授權按職業安全衛生法等規定,辦理具有危害性化學品之標示等預防事項查核之廠商勞動安全檢查,及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推動所轄前鎮等7處科技產業園區納入區域聯防組織以因應災害預防與整備。
然而,審計部查核發現,園管局對園區廠商工廠危險物品申報管理,未申請經濟部「工廠危險物品申報網」使用權限,及未主動向地方政府取得危險物品申報情形資料,迨至112年9月明揚公司因存放超過管制量之有機過氧化學物等危險物品而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始發現廠商未覈實於「工廠危險物品申報網」登錄,顯示對區內廠商危險物品資訊管理機制未臻周妥,且與地方政府橫向資訊溝通及聯繫機制均亟待強化;又該局所轄臺中港及潭子等2處園區轄內屬製造業之業者計有101家,占7成以上,惟廠商參與區域聯防組織之比率分別為58%及28%,顯屬偏低,審計部遂於113年3月函請經濟部督促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園管局配合行政院召開工廠化學品安全管理相關精進機制等會議,解決跨部會橫向連繫問題。截至113年6月底止,園管局業申請工廠危險物品申報網權限,篩選疑似應申報且未申報工廠,已完成124家工廠危險物品聯合檢查,及加強輔導未加入區域聯防組織之廠商,臺中港與潭子等2處園區參與比率已提升至93%及83%。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四廳(發布日期:2024-08-02)
被審核機關: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施政主題細項:
產業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