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力公司推動配電系統穩定供電計畫,未妥適訂定關鍵績效指標(KPI),審計部促請改善,已完備計畫管控及執行機制
台灣電力公司為降低停電事故,推動配電系統五年升級計畫(下稱配電系統升級計畫),經審計部查核發現,配電系統升級計畫並未訂定年度關鍵績效指標(KPI)衡量標準,亦未建立設備汰換及檢測等相關工作之篩選基準評估原則,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訂定分年度KPI並建立評估原則,完備計畫管控及執行機制。
審計部指出,台灣電力公司為減少事故停電次數及事故時間,提升供電可靠度及服務品質,於111年6月辦理配電系統升級計畫,實施期程為112至116年度,投資金額373億元,推動二次變電所設備汰換、69KV裸露設備改善、配電線路設備汰換與預防檢測措施、配電饋線全面自動化、防災需求路線地下化及配電系統改善等工作。
然而,審計部於113年4月查核發現,配電系統升級計畫關鍵績效指標(KPI)僅訂定116年達成故障區間下游5分鐘內復電78%之最終目標,而未擬定各年度KPI衡量標準,無從逐年檢視該指標相關工作執行績效;亦未建立設備汰換及檢測等相關工作之篩選基準評估原則,據以設定分級分階段之中長期工作規劃,以因應配電系統設備龐雜之系統改善及維護檢測工作,經於113年6月函請台灣電力公司檢討妥處。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台灣電力公司已訂定113至116年度有關達成故障區間下游5分鐘內復電之關鍵績效指標(KPI),分別為58%、70%、74%及78%,後續將逐年檢視達成進度,以利管控各項工作執行績效;並建立高、中、低度風險為篩選基準之評估原則,及各級風險分階段改善完成目標期限,以有效達成配電系統升級計畫穩定供電之效益。
審計部指出,台灣電力公司為減少事故停電次數及事故時間,提升供電可靠度及服務品質,於111年6月辦理配電系統升級計畫,實施期程為112至116年度,投資金額373億元,推動二次變電所設備汰換、69KV裸露設備改善、配電線路設備汰換與預防檢測措施、配電饋線全面自動化、防災需求路線地下化及配電系統改善等工作。
然而,審計部於113年4月查核發現,配電系統升級計畫關鍵績效指標(KPI)僅訂定116年達成故障區間下游5分鐘內復電78%之最終目標,而未擬定各年度KPI衡量標準,無從逐年檢視該指標相關工作執行績效;亦未建立設備汰換及檢測等相關工作之篩選基準評估原則,據以設定分級分階段之中長期工作規劃,以因應配電系統設備龐雜之系統改善及維護檢測工作,經於113年6月函請台灣電力公司檢討妥處。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台灣電力公司已訂定113至116年度有關達成故障區間下游5分鐘內復電之關鍵績效指標(KPI),分別為58%、70%、74%及78%,後續將逐年檢視達成進度,以利管控各項工作執行績效;並建立高、中、低度風險為篩選基準之評估原則,及各級風險分階段改善完成目標期限,以有效達成配電系統升級計畫穩定供電之效益。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五廳(發布日期:2024-07-18)
被審核機關: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都市發展,公共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