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環境保護局辦理海洋污染應變整備作業未臻完善,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辦理海洋環境管理維護及污染應變整備作業,經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局稽查發現轄內漁港廢棄物暫置區被丟置非海洋廢棄物,惟未追蹤後續改善情形,又未妥善保管海洋污染應變資材(下稱資材),經函請檢討改善,已重新清點資材及改善放置場所,以強化海洋環境管理。
審計室指出,依海洋污染防治法第10條規定,為處理管轄範圍內之海洋污染緊急事件,市縣主管機關應訂定海洋污染緊急應變計畫。112年度彰化縣海洋污染緊急應變計畫、海洋環境整體管理及維護暨地面水體緊急應變污染防治計畫載述,為防止海域污染,巡查王功漁港等港區環境、海面、港區廢棄物收受情形,稽查有異常情形即連繫相關單位執行港區清潔作業,以維護港區環境;各應變機關(構)應將應變作業所需之設備、器材妥為備置,定期維護、保養及檢查,並將保管資材情形通報環保局。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8月查核發現,環保局於同年4至8月間稽查轄管各漁港存有海洋廢棄物暫置區被丟置非海洋廢棄物等情形,該局已通報港區管理單位改善,惟未追蹤後續改善辦理情形,經審計室於同年9月實地勘察結果,仍有堆置非海洋廢棄物情形,又部分資材有破損或盤點數量與列管系統登載不一致等情事,審計室遂於112年11月函請環保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已促請港區管理相關單位於112年12月完成港區海洋廢棄物清理作業,並重新清點資材及改善放置場所,以強化海洋環境管理。
審計室指出,依海洋污染防治法第10條規定,為處理管轄範圍內之海洋污染緊急事件,市縣主管機關應訂定海洋污染緊急應變計畫。112年度彰化縣海洋污染緊急應變計畫、海洋環境整體管理及維護暨地面水體緊急應變污染防治計畫載述,為防止海域污染,巡查王功漁港等港區環境、海面、港區廢棄物收受情形,稽查有異常情形即連繫相關單位執行港區清潔作業,以維護港區環境;各應變機關(構)應將應變作業所需之設備、器材妥為備置,定期維護、保養及檢查,並將保管資材情形通報環保局。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8月查核發現,環保局於同年4至8月間稽查轄管各漁港存有海洋廢棄物暫置區被丟置非海洋廢棄物等情形,該局已通報港區管理單位改善,惟未追蹤後續改善辦理情形,經審計室於同年9月實地勘察結果,仍有堆置非海洋廢棄物情形,又部分資材有破損或盤點數量與列管系統登載不一致等情事,審計室遂於112年11月函請環保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已促請港區管理相關單位於112年12月完成港區海洋廢棄物清理作業,並重新清點資材及改善放置場所,以強化海洋環境管理。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05-31)
被審核機關: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海岸管理,海洋事務,環境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