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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部分公有自營路外停車場營運效能欠佳,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新竹市東區公所後方停車場
新竹市東區公所後方停車場
新竹市政府(下稱市政府)公有自營路外停車場經營管理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停車場營運效能欠佳,經函請檢討改善,業推出多項優惠措施及調增月租名額,增加營運收入,已提升停車場管理營運效能。
審計室指出,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閒置公共設施活化基準規定,停車場之活化基準為1個月內平均小時停車率30%以上。截至111年8月底止,市政府公有自營路外停車場計18處。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10月查核發現,其中生命園區第一停車場、慈雲路停車場、武陵路73巷停車場、南門機械停車場、東區公所後方停車場及台溪停車場等6處,111年1至8月份停車率均低於30%,且東區公所後方停車場同期間為營業損失9萬餘元,顯示上述6處停車場營運績效欠佳,審計室遂於111年11月函請市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已依各該場域特性擬定精進策略,包括將生命園區第一停車場里民優惠範圍由250公尺放寬至500公尺,與慈雲路停車場周邊店家簽訂特約折抵方案,其餘則開放月租方案、或調整月租費率、或調增月租名額,執行結果,東區公所後方停車場已轉虧為盈,又上開6處停車場112年度平均停車率亦增至37.51%,收入合計1,639萬餘元,較111年度增加546萬餘元,已提升停車場管理營運效能。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04-12)
被審核機關: 新竹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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