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海新市鎮開發區保全公司勞動契約條款違反勞動法令,審計部促請改善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稱國土署)委託保全公司辦理淡海新市鎮用地及該區域內設施設備維護管理工作。經審計部查核發現,該保全公司與員工所簽訂勞動契約,核有違反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等情事,經函請檢討改善,國土署已通報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依法查處,並於113年度承攬契約增訂承攬人違反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工作平等之罰則,以強化保障勞工權益。
審計部指出,國土署為維持淡海新市鎮開發區周遭環境整潔及區域內設施設備正常運作,於110年12月9日委託保全公司維護管理(含除草、垃圾清理及設備保養)。保全公司依該契約規定與其員工訂定書面勞動契約(含補充勞動契約內容之工作規則),並於110年12月13日函送國土署,經該署於110年12月15日同意備查。
然而,審計部於111年11月查核發現,保全公司與其員工訂定之勞動契約,核有違反勞工請求資遣費、受僱人離職不得約定須待雇主核准始生效力、勞動基準法之工時及休假、性別工作平等法之陪產檢及陪產假規定等侵害勞工權益情形,該署審查未能及時發現,致未依相關規定主動通知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審計部遂於112年3月函請國土署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國土署已於112年6月29日通報新北市政府勞動局依法查處,該局依法裁罰2萬元;保全公司並於112年8月1日修訂工作規則,並送該局完成核備。嗣國土署與保全公司簽訂之113年度承攬契約,已增訂承攬人違反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工作平等之罰則,以強化保障勞工權益。
審計部指出,國土署為維持淡海新市鎮開發區周遭環境整潔及區域內設施設備正常運作,於110年12月9日委託保全公司維護管理(含除草、垃圾清理及設備保養)。保全公司依該契約規定與其員工訂定書面勞動契約(含補充勞動契約內容之工作規則),並於110年12月13日函送國土署,經該署於110年12月15日同意備查。
然而,審計部於111年11月查核發現,保全公司與其員工訂定之勞動契約,核有違反勞工請求資遣費、受僱人離職不得約定須待雇主核准始生效力、勞動基準法之工時及休假、性別工作平等法之陪產檢及陪產假規定等侵害勞工權益情形,該署審查未能及時發現,致未依相關規定主動通知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審計部遂於112年3月函請國土署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國土署已於112年6月29日通報新北市政府勞動局依法查處,該局依法裁罰2萬元;保全公司並於112年8月1日修訂工作規則,並送該局完成核備。嗣國土署與保全公司簽訂之113年度承攬契約,已增訂承攬人違反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工作平等之罰則,以強化保障勞工權益。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五廳(發布日期:2024-03-21)
被審核機關:
內政部
施政主題細項:
勞動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