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個人)繳納推廣貿易服務費欠乏多元及便捷之管道,審計部促請改善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下稱國貿署)已提供出口商(個人)線上繳納推廣貿易服務費,經審計部查核發現因金融機構提供網路轉帳繳納作業家數甚少,或須透過郵局網路ATM等方式處理,屢有繳納人反映便利性不足,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導入「e-Bill全國繳費網」辦理,便利民眾繳費。
審計部指出,經濟部為拓展貿易活動、因應貿易情勢、支援貿易活動,依據貿易法第21條規定設立推廣貿易基金,設置推廣貿易基金管理委員會,委任國貿署辦理運用執行作業,並就出進口商(個人)輸出入貨品收取萬分之4之推廣貿易服務費。
然而,審計部於112年4月查核發現,國貿署雖已提供出口商(個人)線上繳納輸出貨品推廣貿易服務費,惟因僅有彰化商業銀行及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提供該項網路銀行轉帳服務,其餘各家銀行之網路銀行則無法線上繳納,或須透過郵局網路ATM等方式處理,屢有出口商(個人)反映推廣貿易服務費之繳納方式服務缺乏便利性,審計部遂於112年6月9日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國貿署已於112年11月13日導入「e-Bill全國繳費網」,提供出口商(個人)於該平臺繳納推廣貿易服務費,或民眾可於行動裝置利用「台灣Pay」繳費,另國貿署已利用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宣傳,提供多元便捷管道,提升便民服務。
審計部指出,經濟部為拓展貿易活動、因應貿易情勢、支援貿易活動,依據貿易法第21條規定設立推廣貿易基金,設置推廣貿易基金管理委員會,委任國貿署辦理運用執行作業,並就出進口商(個人)輸出入貨品收取萬分之4之推廣貿易服務費。
然而,審計部於112年4月查核發現,國貿署雖已提供出口商(個人)線上繳納輸出貨品推廣貿易服務費,惟因僅有彰化商業銀行及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提供該項網路銀行轉帳服務,其餘各家銀行之網路銀行則無法線上繳納,或須透過郵局網路ATM等方式處理,屢有出口商(個人)反映推廣貿易服務費之繳納方式服務缺乏便利性,審計部遂於112年6月9日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國貿署已於112年11月13日導入「e-Bill全國繳費網」,提供出口商(個人)於該平臺繳納推廣貿易服務費,或民眾可於行動裝置利用「台灣Pay」繳費,另國貿署已利用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宣傳,提供多元便捷管道,提升便民服務。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四廳(發布日期:2024-03-13)
被審核機關:
推廣貿易基金
施政主題細項:
國際貿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