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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部分交通違規易肇事熱點尚未建置固定式科學儀器執法設備,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苗栗縣大湖鄉台3線127.3K處測速執法設備
苗栗縣大湖鄉台3線127.3K處測速執法設備
苗栗縣警察局(下稱警察局)為加強取締交通違規,提供友善安全道路環境,於易肇事路段設置闖紅燈及測速照相等設備,經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易肇事熱點尚未設置固定式科學儀器執法設備,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全面盤點轄區易肇事路段,建置固定式科學儀器執法設備,期降低交通事故,提升道路使用安全。
審計室指出,依據行政院頒布第13期交通安全改進方案重點工作,包括依轄區觀測指標及道路交通安全資訊整合與分析平台數據,加強各項重點執法項目,並善用各類科學儀器技術,研發易肇事型態之違規行為採科技執法自動開單等行動方案。截至111年3月底止,警察局於轄內設置闖紅燈與測速照相設備計71處、區間平均速率自動偵測照相系統計14處,以取締交通違規,期能減少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5月查核發現,轄內超速肇事熱區或經常發生違反號誌管制及指揮之交通事故路段計有10處,尚未建置固定式科學儀器執法設備,審計室遂於111年6月函請警察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2年10月底止,警察局已運用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道安資訊查詢網,除前開10處易肇事路段外,連同其他易肇事路段,均經全面滾動盤點,增置14處固定式科學儀器執法設備,並將持續滾動評估增設執法設備,期降低交通事故,提升道路使用安全。
發布單位: 苗栗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02-05)
被審核機關: 苗栗縣警察局
施政主題細項: 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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