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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未編訂公路養護手冊,且部分路線資料長期存有錯誤,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新竹縣政府辦理公路路線調整
新竹縣政府辦理公路路線調整
新竹縣政府(下稱縣政府)辦理道路維護管理作業,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縣政府未依規定編訂公路養護手冊,且遲未辦理公路基本資料修正及調整公告事宜,經函請改善,已訂定公路養護手冊及完成公路路線調整,報請交通部核定並公告,健全公路維護管理機制。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為新竹縣公路主管機關,對轄區內公路負有維護管理之責,依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第9條第1項規定,縣政府應建立公路基本資料及舉辦公路總清查,將結果報請上級機關備查,並依該規則第34條規定,就其所管路線情形,編訂養護手冊。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1月查核發現,縣政府未依前述管理規則規定,就其所管公路路線情形,編訂養護手冊據以執行,且縣政府前於105年4月間檢送新竹縣縣、鄉公路設施基本資料清查數值成果資料至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9月15日改制為交通部公路局,下稱公路局),嗣依該局審查結果辦理部分路線修正提報作業,惟其中鄉道竹54線、竹58線、竹59線、竹60線,經公路局於108年1月29日函請賡續辦理路線調整公告事宜,該府遲未辦理,致該等路線相關資料長期存有錯誤情事,不利於公路修建、養護、管理等業務執行,審計室遂於110年3月19日函請縣政府檢討改進。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於110年9月7日訂定「新竹縣政府縣鄉道養護手冊」,據以辦理轄管公路養護作業,並自110年5月起函請公路局協助審查公路路線並辦理相關調整事宜,嗣報經交通部於112年10月2日核定公告完成,以健全道路維護管理機制。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01-30)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公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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