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大池污染去除率未如預期,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辦理龍潭大池水質改善及水體環境營造計畫,經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龍潭大池水質檢測結果污染去除率未如預期,經函請檢討改善,污染去除率已達標,改善龍潭大池水體水質。
審計處指出,環保局為改善龍潭大池水體水質,於107年12月委託廠商辦理龍潭大池水質改善及水體環境營造計畫,契約金額3億3,867萬餘元,引進除磷工法,以解決老街溪源頭龍潭大池優養化、藻華問題,預計可使生化需氧量(BOD)、懸浮固體(SS)、氨氮(NH3-N)及總磷(TP)去除率達50%、70%、50%及50%,改善大池整體污染負荷,並自110年2月起試運轉。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3月查核發現,自110年3月25日至111年1月19日經15次採檢結果,生化需氧量(BOD)、懸浮固體(SS)、氨氮(NH3-N)及總磷(TP)去除率低於前開標準次數分別為12次、5次、2次及4次,其中生化需氧量(BOD)第15次採檢結果,截流去除率僅18.21%,較標準(50%)顯著偏低,且已連續6次採檢皆未達標,審計處遂於111年5月函請環保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已於111年7月移交專業操作廠商進行後續操作維護作業,就除磷工法進行驗證調校,當月起至112年10月,生化需氧量(BOD)、懸浮固體(SS)、氨氮(NH3-N)及總磷(TP)去除率均達標,平均去除率分別為61.29%、85.68%、83.04%及68.85%,改善龍潭大池水體水質。
審計處指出,環保局為改善龍潭大池水體水質,於107年12月委託廠商辦理龍潭大池水質改善及水體環境營造計畫,契約金額3億3,867萬餘元,引進除磷工法,以解決老街溪源頭龍潭大池優養化、藻華問題,預計可使生化需氧量(BOD)、懸浮固體(SS)、氨氮(NH3-N)及總磷(TP)去除率達50%、70%、50%及50%,改善大池整體污染負荷,並自110年2月起試運轉。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3月查核發現,自110年3月25日至111年1月19日經15次採檢結果,生化需氧量(BOD)、懸浮固體(SS)、氨氮(NH3-N)及總磷(TP)去除率低於前開標準次數分別為12次、5次、2次及4次,其中生化需氧量(BOD)第15次採檢結果,截流去除率僅18.21%,較標準(50%)顯著偏低,且已連續6次採檢皆未達標,審計處遂於111年5月函請環保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已於111年7月移交專業操作廠商進行後續操作維護作業,就除磷工法進行驗證調校,當月起至112年10月,生化需氧量(BOD)、懸浮固體(SS)、氨氮(NH3-N)及總磷(TP)去除率均達標,平均去除率分別為61.29%、85.68%、83.04%及68.85%,改善龍潭大池水體水質。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4-01-15)
被審核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