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辦理水利構造物智慧監測作業未臻完善,審計部促請改善
經濟部水利署(下稱水利署)為及時掌控水情,降低災害風險,於水利建造物設置監測設備等物聯網裝置,並建置數位化管理資訊平臺,俾利資料彙整與分析。經審計部查核發現,監測設備實際裝置數量未達預定量、部分監測設備間有資料無法傳輸或逾期傳送等情,經函請檢討改善,截至112年8月底,該署已重新調查並增設裝置,且監測設備均已正常傳輸監測數據,發揮建置效益。
審計部指出,水利署為管理水利監測設備及相關資料,於109年12月31日訂定水利監測資料管理作業原則,規定監測資料應上傳至水資源物聯網感測基礎雲端作業平臺(下稱IoW平臺),對於監測設備異常或其它原因導致感測資料缺漏或錯誤,規定應於恢復運作後2週內完成補遺及上傳。嗣為提升智慧化管理及水災預警應變能力,於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核定所屬各河川局於110及111年度建置水位計、開度計、閉路監視器(CCTV)、應變計、傾斜計、沉陷計等監測設備共775組。
然而,審計部於112年4月查核發現,截至112年3月底止,因前置規劃盤點作業未臻覈實,監測設備實際裝置需求量降為651組,較核定數量減少124組,約16%;另有63組監測設備已逾15日未傳送資料,10組監測數據闕如,14組CCTV設備因網路資通訊安全傳輸疑慮,攝影畫面無法傳送至IoW平臺,影響建置效益與系統功能,審計部遂於112年6月函請水利署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水利署經重新調查並增設裝置,截至112年8月底止,累計完成設置700組監測設備,另監測設備逾期傳送資料、無傳輸量測數據及監視畫面無法傳送等87組裝置異常情形,均已全數排除障礙並完成資料上傳作業。嗣於規劃數量時滾動檢討增加設置數量,並於辦理各河川局水利建造物檢查之複查作業,要求定期檢核傳輸監測數據正確性,發揮監測設備建置效益。
審計部指出,水利署為管理水利監測設備及相關資料,於109年12月31日訂定水利監測資料管理作業原則,規定監測資料應上傳至水資源物聯網感測基礎雲端作業平臺(下稱IoW平臺),對於監測設備異常或其它原因導致感測資料缺漏或錯誤,規定應於恢復運作後2週內完成補遺及上傳。嗣為提升智慧化管理及水災預警應變能力,於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核定所屬各河川局於110及111年度建置水位計、開度計、閉路監視器(CCTV)、應變計、傾斜計、沉陷計等監測設備共775組。
然而,審計部於112年4月查核發現,截至112年3月底止,因前置規劃盤點作業未臻覈實,監測設備實際裝置需求量降為651組,較核定數量減少124組,約16%;另有63組監測設備已逾15日未傳送資料,10組監測數據闕如,14組CCTV設備因網路資通訊安全傳輸疑慮,攝影畫面無法傳送至IoW平臺,影響建置效益與系統功能,審計部遂於112年6月函請水利署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水利署經重新調查並增設裝置,截至112年8月底止,累計完成設置700組監測設備,另監測設備逾期傳送資料、無傳輸量測數據及監視畫面無法傳送等87組裝置異常情形,均已全數排除障礙並完成資料上傳作業。嗣於規劃數量時滾動檢討增加設置數量,並於辦理各河川局水利建造物檢查之複查作業,要求定期檢核傳輸監測數據正確性,發揮監測設備建置效益。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四廳(發布日期:2024-01-05)
被審核機關:
經濟部水利署
施政主題細項:
水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