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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西嶼鄉公所資源回收物變賣作業未臻周延,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整理自澎湖縣西嶼鄉公所提供資料
整理自澎湖縣西嶼鄉公所提供資料
澎湖縣西嶼鄉公所為減少垃圾處理量,回收資源再利用,辦理資源回收物變賣事宜。經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鄉公所清潔隊辦理資源回收物變賣作業,未確實督促廠商詳實記錄等情,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訂定資源回收變賣工作規範,俾供清潔隊人員監督廠商詳實記錄,以完善資源回收物之變賣作業。
審計室指出,西嶼鄉公所為處理資源回收物,經比價後與收購價最佳之廠商簽訂回收物變賣契約。依契約規定,該公所清潔隊人員須將分類好之回收物,以車輛運送至廠商回收儲存場所;廠商再據車輛入場時、卸載後空車之磅秤重量及扣除雜質重量後,依契約各類回收物之販售金額計算當次回收物價格,並將其數值登載於資源回收物秤重紀錄表由清潔隊人員攜回,每月再與廠商辦理結算。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4月查核發現,西嶼鄉公所108至110年度資源回收物變賣金額呈逐年遞減趨勢,尤以110年度回收物重量及變賣金額均較109年度大幅減少。經檢視110年11月至111年3月期間相關資料,廠商登載秤重紀錄表之資料缺漏、錯誤或未符,公所清潔隊人員未適時依合約督導其作業,亦未落實登載行車紀錄表,致無法釐清回收物運送情形等,審計室遂於111年5月函請查明並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西嶼鄉公所已督促廠商落實填報秤重紀錄表,及促請清潔隊人員落實登載行車紀錄表,並於112年2月9日訂定「澎湖縣西嶼鄉公所資源回收變賣工作規範」以資依循,確依資源回收物變賣作業程序辦理,112年度截至10月底止回收物重量135,470公斤、變賣金額629,971元,完善資源回收物之變賣作業。
發布單位: 澎湖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3-12-08)
被審核機關: 澎湖縣西嶼鄉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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