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部分路口監視錄影系統設備老舊,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下稱警察局)辦理路口監視錄影系統汰舊換新作業,經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部分監視錄影系統設備老舊且監視效果不佳,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增加老舊監視錄影系統汰換數量,提升監視效果,以維護治安,保障人民權益。
審計處指出,依臺中市公設監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公設監視錄影系統係設置於治安要點、重要路口、治安死角及其他有維護公共安全及預防犯罪必要之區域,以維護治安,保障人民權益。警察局為改善路口監視錄影設備,提升監視效果,建構智慧治安防衛體系,於110年度辦理監視錄影系統汰舊換新評估,111年度辦理監視錄影系統採購,除新增建置系統外,並辦理老舊監視錄影系統設備更新。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9月查核發現,截至110年底止,臺中市路口監視錄影系統計7,068組、鏡頭計30,987支,其中使用逾10年之系統計3,813組(約53.95%)、鏡頭計14,732支(約47.54%),且為類比訊號,解析度不佳,影響監視效果,維護費用亦日增,又111年度僅預計採購汰換62組、鏡頭267支,比率偏低,審計處遂於111年12月函請警察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警察局112年度已辦理監視錄影系統汰舊換新採購,決標金額8,455萬餘元,計汰換監視錄影系統164組、鏡頭793支,增加老舊監視錄影系統汰換數量及提升影像品質,以維護治安,保障人民權益。
審計處指出,依臺中市公設監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公設監視錄影系統係設置於治安要點、重要路口、治安死角及其他有維護公共安全及預防犯罪必要之區域,以維護治安,保障人民權益。警察局為改善路口監視錄影設備,提升監視效果,建構智慧治安防衛體系,於110年度辦理監視錄影系統汰舊換新評估,111年度辦理監視錄影系統採購,除新增建置系統外,並辦理老舊監視錄影系統設備更新。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9月查核發現,截至110年底止,臺中市路口監視錄影系統計7,068組、鏡頭計30,987支,其中使用逾10年之系統計3,813組(約53.95%)、鏡頭計14,732支(約47.54%),且為類比訊號,解析度不佳,影響監視效果,維護費用亦日增,又111年度僅預計採購汰換62組、鏡頭267支,比率偏低,審計處遂於111年12月函請警察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警察局112年度已辦理監視錄影系統汰舊換新採購,決標金額8,455萬餘元,計汰換監視錄影系統164組、鏡頭793支,增加老舊監視錄影系統汰換數量及提升影像品質,以維護治安,保障人民權益。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3-11-30)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施政主題細項:
警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