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機車排氣定檢作業未臻周延,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辦理機車排氣定檢作業,經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機車排氣檢驗站(下稱檢驗站)評鑑分級標準未盡合宜,又尚有17處檢驗站未導入車牌辨識功能,影響定檢資訊正確性,經函請研謀改善,環保局已依評鑑項目重要性訂定分數及落點作為評鑑分級依據,並輔導全數檢驗站導入車牌辨識功能,有效提升檢驗品質。
審計室指出,環保局為改善宜蘭縣空氣品質,落實機車排氣定檢作業,委託廠商辦理「111年度宜蘭縣移動污染源稽查管制及機車排氣定期檢驗服務管理計畫」,決標金額1,097萬元,工作內容包括檢驗站之評鑑、輔導、查核等作業。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11月查核發現,評鑑結果約取總站數之固定比率分為A(最優)、B(次之)、C(再次之)等3級,非依評鑑分數予以分級,致同一級別不同年度之分數差異頗大,分級標準未盡合宜,且有17處檢驗站尚未導入車牌辨識功能,致連年發生檢驗資料誤植情事,影響定檢資訊正確性,機車排氣定檢作業未臻周延,審計室遂於112年1月函請環保局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已依評鑑項目重要性訂定分數及落點作為分級依據,俾進行列管及輔導,以提升服務品質;又截至112年9月底止,17處檢驗站已全數導入車牌辨識功能,據該局現場查核結果,已無檢驗資料誤植情事,有效提升檢驗品質。
審計室指出,環保局為改善宜蘭縣空氣品質,落實機車排氣定檢作業,委託廠商辦理「111年度宜蘭縣移動污染源稽查管制及機車排氣定期檢驗服務管理計畫」,決標金額1,097萬元,工作內容包括檢驗站之評鑑、輔導、查核等作業。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11月查核發現,評鑑結果約取總站數之固定比率分為A(最優)、B(次之)、C(再次之)等3級,非依評鑑分數予以分級,致同一級別不同年度之分數差異頗大,分級標準未盡合宜,且有17處檢驗站尚未導入車牌辨識功能,致連年發生檢驗資料誤植情事,影響定檢資訊正確性,機車排氣定檢作業未臻周延,審計室遂於112年1月函請環保局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已依評鑑項目重要性訂定分數及落點作為分級依據,俾進行列管及輔導,以提升服務品質;又截至112年9月底止,17處檢驗站已全數導入車牌辨識功能,據該局現場查核結果,已無檢驗資料誤植情事,有效提升檢驗品質。
發布單位:
宜蘭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3-11-16)
被審核機關: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