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辦理臺灣客家茶文化館暨周邊景觀工程計畫執行進度未如預期,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下稱客家事務局)辦理臺灣客家茶文化館暨周邊景觀工程計畫,經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案因多次變更設計並展延工期,執行進度未如預期,影響展館營運期程,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於111年12月10日正式開館營運,有效發揮展館使用效益。
審計處指出,客家事務局107年8月獲客家委員會補助辦理臺灣客家茶文化館暨周邊景觀工程計畫,核定計畫總經費4億9,500萬元(中央補助款3億8,610萬元、地方自籌款1億890萬元),規劃於桃園市龍潭區建造臺灣客家茶文化館,以結合茶葉產業與客家文化,並帶動地方觀光發展,該工程於108年6月3日決標,金額4億1,597萬元,預計於109年12月18日竣工啟用。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4月查核發現,該案因細部設計審查欠妥,歷經6次變更設計,致增加經費1億8,470萬餘元(占決標金額44.40%)並展延403天工期(占原施工期程73.27%),且未落實計畫執行進度控管,至110年12月30日完工後遲未對外開放營運,審計處遂於111年5月函請客家事務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客家事務局已檢討計畫執行進度並於111年12月10日完成臺灣客家茶文化館開放營運,業採促參(OT)方式委由專業廠商進駐營運管理,每年收取固定權利金200萬元、變動權利金(每年營收之2%計收)及土地租金,以「客家茶文化」與「茶產業歷史」為展覽主軸,已於111年12月10日正式開館營運,並作為2023世界客家博覽會之副展館之一,有效發揮展館使用效益。
審計處指出,客家事務局107年8月獲客家委員會補助辦理臺灣客家茶文化館暨周邊景觀工程計畫,核定計畫總經費4億9,500萬元(中央補助款3億8,610萬元、地方自籌款1億890萬元),規劃於桃園市龍潭區建造臺灣客家茶文化館,以結合茶葉產業與客家文化,並帶動地方觀光發展,該工程於108年6月3日決標,金額4億1,597萬元,預計於109年12月18日竣工啟用。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4月查核發現,該案因細部設計審查欠妥,歷經6次變更設計,致增加經費1億8,470萬餘元(占決標金額44.40%)並展延403天工期(占原施工期程73.27%),且未落實計畫執行進度控管,至110年12月30日完工後遲未對外開放營運,審計處遂於111年5月函請客家事務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客家事務局已檢討計畫執行進度並於111年12月10日完成臺灣客家茶文化館開放營運,業採促參(OT)方式委由專業廠商進駐營運管理,每年收取固定權利金200萬元、變動權利金(每年營收之2%計收)及土地租金,以「客家茶文化」與「茶產業歷史」為展覽主軸,已於111年12月10日正式開館營運,並作為2023世界客家博覽會之副展館之一,有效發揮展館使用效益。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3-11-16)
被審核機關: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施政主題細項:
客家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