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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軍購案發價書遞交美方前未妥為審查採購內容,審計部促請改善

空軍愛國者防空飛彈系統
空軍愛國者防空飛彈系統
國軍各軍種司令部提交軍購案發價書修調文件時,須經國防部採購、主計等相關部門審查後遞交美方,經審計部查核發現,空軍將愛國者系統後勤勤務軍購案餘款轉用於增購數量、技術服務範圍不明確之品項(非特定需求工項),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於110年10月26日修正國軍採購作業規定,強化審查機制,並檢討調降軍購案非特定需求工項採購金額,以善用國防預算資源。
審計部指出,對美軍購案發價書修調前,須經國防部採購、主計等相關部門核實審查核定後,發價書始得遞交美方簽署,以維護對美軍購採購紀律。
然而,審計部查核發現,空軍將愛國者系統後勤勤務軍購案之餘款,以修訂發價書方式轉用於增購「非特定需求工項」計487萬餘美元,未依國軍採購作業規定明訂支用範圍與條件,且國防部相關單位未核實審查即予核定,審計部遂於110年6月函請國防部檢討研謀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國防部已於110年10月26日修正國軍採購作業規定,如需新增非特定需求工項,須經原計畫核定權責單位同意,並要求屬後勤維持之軍購案避免適用非特定需求工項。另截至112年7月底止,已完成發價書修訂,調降上述愛國者系統後勤勤務軍購案之非特定需求工項採購金額,並清查調降其他列有非特定需求工項之軍購案發價書總值,業已完成部分軍購案之餘款退匯繳庫作業,共計新臺幣3億7,628萬餘元,以善用國防預算資源。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二廳(發布日期:2023-10-25)
被審核機關: 國防部
施政主題細項: 國防,行政管理,內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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