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桃園市下水道系統使用費徵收及用戶管理情形欠佳,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桃園市下水道雲端智慧管理系統架構圖
桃園市下水道雲端智慧管理系統架構圖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下稱水務局)持續公告納管下水道系統建設到達區域及排水範圍,預為全面徵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下稱使用費)之準備,並建置雲端資訊系統管理下水道資料庫,經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部分用戶鄰近已徵收範圍且於系統到達區域,惟尚未徵收使用費,或已徵收對象未妥於系統列管,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加強徵收及追補繳使用費,並強化徵收用戶系統管理,完備下水道資料庫。
審計處指出,桃園市已依下水道法規定,分別於97、99及107年公告林口南區、復興都市計畫區及蘆竹區奉化地區為下水道納管區域;110年度再新增公告石門、龜山A7、桃園、大溪、楊梅等地區為下水道系統排水區域範圍,預為全面徵收使用費之準備。另隨著下水道系統之持續布建,水務局為有效管理建設及納管資料,自106年起建置雲端系統導入地理資訊化管理下水道資料庫,並持續開發及優化系統模組,確保其資料正確及提升輔助管理效率。
然而,審計處於 111年3月查核發現,水務局於110年度已針對工業區以外之機關、學校、營區等一般及事業用戶共71處徵收使用費計151萬餘元,惟部分用戶鄰近已徵收範圍(1公里內)且為下水道系統已到達區域,尚未徵收使用費者計15處;另已徵收使用費用戶,卻未登載至雲端資訊系統列管者計42處,影響區域使用費徵收及下水道資料庫之完備,審計處遂於111年5月函請水務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水務局已加強工業區以外用戶徵收及追補繳使用費,111年度及112年截至6月底止已徵收使用費收入共614萬餘元,較110年度增加463萬餘元,另該局已彙整上開用戶計142處,並分類登載於雲端資訊系統,有效維護下水道資料庫之完整性。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3-10-20)
被審核機關: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施政主題細項: 水利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