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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輸出入銀行部分授信作業未盡符合赤道原則,審計部促請改善

中國輸出入銀行赤道原則案件徵授信流程
中國輸出入銀行赤道原則案件徵授信流程
國際赤道原則協會為強化企業社會責任及永續金融發展,訂定赤道原則,要求簽署銀行辦理授信業務應評估融資用途對環境造成之風險。經審計部查核發現,中國輸出入銀行(下稱輸銀)於簽署後,尚未就借戶所營事業對環境及社會之影響建立風險分類機制,亦未持續追蹤監控該影響,經函請研謀改善,已陸續增修訂 相關法規,有利落實赤道原則。
審計部指出,赤道原則係赤道原則協會參照國際金融公司及世界銀行永續性發展政策與指南建立之自願性金融行業準則,要求簽署銀行於辦理專案融資相關授信業務時,應識別、評估及管理融資資金用途對環境造成之風險,並取得融資企業制定之環境與社會管理計畫,以針對相關環境問題採取因應行動,進行對社會負責任之貸放。
然而,審計部於110年10月查核發現,輸銀雖將企業違反環保法規或受裁罰之案件列為扣分項目,逐步於徵、授信決策過程導入赤道原則精神,惟尚未就借戶所營事業對環境及社會之影響建立風險分類機制,亦未就借戶資金用途計畫對環境及社會之影響列入授信後追蹤事項持續監控,不利業務單位依循辦理。審計部遂於110年12月28日函請研謀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輸銀已於112年4月10日正式完成赤道原則導入程序,並陸續修訂完成案件實施要點、辦理專案融資要點、聯合授信要點等法規,將赤道原則相關準則納入徵授信流程中,供作授信案件適用性判斷、風險分類及資料查檢等程序之依據,有利落實赤道原則,強化企業社會責任及響應永續金融發展。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四廳(發布日期:2023-10-17)
被審核機關: 中國輸出入銀行
施政主題細項: 金融保險,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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