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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海新市鎮開發區用地委外巡邏路線規劃未臻周延,審計部促請改善

淡海新市鎮修正後巡邏路線圖
淡海新市鎮修正後巡邏路線圖
內政部營建署(下稱營建署)委託保全公司辦理淡海新市鎮用地維護管理工作。經審計部查核發現,保全公司規劃之巡邏路線未臻周延,致未能及時發現廢棄物堆置並儘速清理,經函請檢討改善,該署已函請保全公司修正巡邏路線,增加巡邏範圍,俾發現廢棄物(廢棄土方)以及時清理,及避免用地遭非法占用。
審計部指出,營建署為管理所持有之淡海新市鎮用地(33筆,面積合計35萬9千餘平方公尺),110年12月9日委託保全公司巡視淡海新市鎮設施設備及用地。該公司提報之保全巡邏工作計畫,包含每日巡邏時間(頻率)、巡邏路線等,並每日派員撿拾並清除垃圾,清除人為造成髒污、廢棄物及廢棄土方等。
然而,審計部於111年11月查核發現,部分淡海新市鎮開發區用地周圍未納入巡邏範圍,且同年11月5日現勘發現,新市段156-1地號南面及公司田段17-1地號之南面土地上有廢棄物未予清理;嗣時隔2週及4週後,兩度前往上開地點現勘結果,前揭廢棄物仍尚未清理,顯示該公司巡邏路線規劃未盡周妥,未能及時發現有廢棄物堆置情形並通報清理。審計部遂於112年3月函請營建署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營建署已請保全公司於112年3月30日修正巡邏路線,增加新市段156-1地號南面、17-1地號南面及75地號東面、北面等4處,並經該署於112年4月10日同意備查,俾發現廢棄物(廢棄土方)以及時清理,維護環境清潔衛生,及避免用地遭非法占用,確保公產權益。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五廳(發布日期:2023-09-21)
被審核機關: 內政部
施政主題細項: 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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