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公立學校冷氣設備裝設採購案,未適時盤點各校對回饋冷氣使用需求及裝設地點,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下稱教育局)配合中央政策,推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力系統改善暨冷氣裝設計畫」,經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教育局於採購決標後未適時盤點各校對回饋冷氣使用需求及裝設地點,致得標廠商回饋之冷氣無法賡續進場裝設,經函請研謀改善,業完成回饋冷氣之安裝作業,達成整體效益。
審計處指出,行政院於109年7月宣布全國中小學「班班有冷氣」政策,並由教育局依教育部計畫執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力系統改善暨冷氣裝設計畫」,工作項目包含改善電力系統、裝設冷氣及能源管理系統等,總經費40億餘元(中央補助34億餘元、地方自籌5億餘元),其中「新北市學校教室冷氣設備裝設」採購案,於110年4月決標,金額13億餘元。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4月查核發現,依「新北市學校教室冷氣設備裝設」採購案契約附件之得標廠商服務建議書冷氣回饋方案內容所載,得標廠商除依約提供轄內298所公立學校3萬223臺冷氣設備並裝設外,另無償回饋3,779臺冷氣,並裝設於教育局指定地點,惟教育局於110年4月26日決標後未適時盤點各校對無償回饋冷氣之使用需求及裝設地點,致得標廠商雖於111年4月依約完成3萬223臺冷氣設備裝設工程,惟無法賡續辦理3,779臺回饋冷氣之進場裝設作業,審計處遂於111年4月函請教育局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教育局業於111年6月完成班級教室冷氣需求評估調查,並於112年6月完成安裝作業,達成整體效益。
審計處指出,行政院於109年7月宣布全國中小學「班班有冷氣」政策,並由教育局依教育部計畫執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力系統改善暨冷氣裝設計畫」,工作項目包含改善電力系統、裝設冷氣及能源管理系統等,總經費40億餘元(中央補助34億餘元、地方自籌5億餘元),其中「新北市學校教室冷氣設備裝設」採購案,於110年4月決標,金額13億餘元。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4月查核發現,依「新北市學校教室冷氣設備裝設」採購案契約附件之得標廠商服務建議書冷氣回饋方案內容所載,得標廠商除依約提供轄內298所公立學校3萬223臺冷氣設備並裝設外,另無償回饋3,779臺冷氣,並裝設於教育局指定地點,惟教育局於110年4月26日決標後未適時盤點各校對無償回饋冷氣之使用需求及裝設地點,致得標廠商雖於111年4月依約完成3萬223臺冷氣設備裝設工程,惟無法賡續辦理3,779臺回饋冷氣之進場裝設作業,審計處遂於111年4月函請教育局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教育局業於111年6月完成班級教室冷氣需求評估調查,並於112年6月完成安裝作業,達成整體效益。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3-09-12)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政府採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