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父紀念館中山公園廣場申請使用要點未訂定減免租金相關規範,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國立國父紀念館(下稱國父紀念館)為完善中山公園廣場維護與管理,訂定國立國父紀念館中山公園廣場申請使用要點(下稱使用要點)。經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國父紀念館未於使用要點訂定租金減免標準,經函請檢討改善,已修正使用要點,增訂租金收入減免標準,健全園區管理。
審計處指出,國父紀念館於109年3月16日修正中山公園廣場申請使用要點,以利中山公園廣場之維護與管理,自109年至110年8月底,中山公園廣場開放外界使用計13檔,收入15萬元。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9月查核發現,國父紀念館中山公園廣場上開13檔供外界使用案中,計有11檔屬機關學校間協助事項、公益性質等活動,未收取場地租金,惟使用要點尚無參照規費法第12條各機關學校間協助等事項,得免(減、停)徵規費之規定,訂定減免租金之相關規範,審計處遂於111年1月函請國父紀念館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國父紀念館已於112年4月修正使用要點名稱為國立國父紀念館中山文化園區申請使用要點,並增訂得減(免)收相關費用之規範,以利園區申請使用之依循,健全園區管理。
審計處指出,國父紀念館於109年3月16日修正中山公園廣場申請使用要點,以利中山公園廣場之維護與管理,自109年至110年8月底,中山公園廣場開放外界使用計13檔,收入15萬元。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9月查核發現,國父紀念館中山公園廣場上開13檔供外界使用案中,計有11檔屬機關學校間協助事項、公益性質等活動,未收取場地租金,惟使用要點尚無參照規費法第12條各機關學校間協助等事項,得免(減、停)徵規費之規定,訂定減免租金之相關規範,審計處遂於111年1月函請國父紀念館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國父紀念館已於112年4月修正使用要點名稱為國立國父紀念館中山文化園區申請使用要點,並增訂得減(免)收相關費用之規範,以利園區申請使用之依循,健全園區管理。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國立國父紀念館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藝術,內部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