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虎尾眷村文化特區大眾運輸接駁規劃未盡完善,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雲林縣政府(下稱縣政府)辦理虎尾眷村文化特區(建國一、二村)聚落歷史現場保存再現計畫,經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園區大眾運輸接駁規劃未盡完善,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將建國一村納入共享電動機車服務區域,以增加遊客參訪便利性。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105年7月獲文化部核定補助辦理虎尾眷村文化特區(建國一、二村)聚落歷史現場保存再現計畫,計畫總經費1億元(含配合款2,000萬元),以保存及發展眷村聚落文化;另縣政府為推廣綠色運具,落實低碳移動,與共享電動機車GoShare合作,提供民眾130輛電動機車24小時全天候服務,於規定範圍內可隨租隨還。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11月查核發現,該園區所在區域交通甚為不便,最近之公車站牌為虎尾廉使站(距離約400公尺),且園區平日開放時間與公車班次未能配合,不利民眾參訪;另經查詢虎尾鎮共享電動機車可隨租隨還之服務區域,尚未涵括該園區,遂於111年1月函請縣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於112年3月將建國一村納入共享電動機車隨租隨還之服務區域,增加遊客參訪便利性,並有助園區永續經營及地方文化觀光發展。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105年7月獲文化部核定補助辦理虎尾眷村文化特區(建國一、二村)聚落歷史現場保存再現計畫,計畫總經費1億元(含配合款2,000萬元),以保存及發展眷村聚落文化;另縣政府為推廣綠色運具,落實低碳移動,與共享電動機車GoShare合作,提供民眾130輛電動機車24小時全天候服務,於規定範圍內可隨租隨還。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11月查核發現,該園區所在區域交通甚為不便,最近之公車站牌為虎尾廉使站(距離約400公尺),且園區平日開放時間與公車班次未能配合,不利民眾參訪;另經查詢虎尾鎮共享電動機車可隨租隨還之服務區域,尚未涵括該園區,遂於111年1月函請縣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於112年3月將建國一村納入共享電動機車隨租隨還之服務區域,增加遊客參訪便利性,並有助園區永續經營及地方文化觀光發展。
發布單位:
雲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雲林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藝術、交通運輸、休閒觀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