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尚未訂定冷氣使用規範,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下稱教育局)配合中央「班班有冷氣」政策,辦理國民中小學電力系統改善暨冷氣裝設計畫,經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冷氣裝設後用電量及電費將大幅增加,惟高雄市轄內學校未訂定使用規範,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彙集冷氣使用及節能相關資訊供學校參考,並由各校訂定使用及管理規範,培養師生節約能源觀念及維護環境永續發展。
審計處指出,行政院於109年7月宣布全國中小學「班班有冷氣」政策,嗣教育部推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力系統改善暨冷氣裝設計畫」,並與經濟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協助地方政府推動計畫,使學生擁有良好學習環境。教育局辦理該計畫工作項目包含改善電力系統、裝設冷氣、建置能源管理系統等,總經費約30.3億元,預訂於111年2月底前完成。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11月查核發現,教育局評估全市348所國民中小學裝設冷氣後全年度使用冷氣之總用電量約需9,950萬度電,用電量頗巨,惟高雄市轄學校尚未訂定使用規範,以培養師生節約能源觀念,建立校內共同遵循之節能措施,審計處遂於111年3月函請教育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教育局除彙集冷氣使用及節能相關資訊,於111年8月更新「高雄市班班有冷氣經費與執行Q&A」,並督導裝設冷氣機之348所學校於111年11月完成訂定使用及管理規範,包含冷氣開啟原則、使用方式、節能措施等,另持續督促轄內學校自112年起汰換既有老舊冷氣機,以節省電費及維護環境永續發展。
審計處指出,行政院於109年7月宣布全國中小學「班班有冷氣」政策,嗣教育部推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力系統改善暨冷氣裝設計畫」,並與經濟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協助地方政府推動計畫,使學生擁有良好學習環境。教育局辦理該計畫工作項目包含改善電力系統、裝設冷氣、建置能源管理系統等,總經費約30.3億元,預訂於111年2月底前完成。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11月查核發現,教育局評估全市348所國民中小學裝設冷氣後全年度使用冷氣之總用電量約需9,950萬度電,用電量頗巨,惟高雄市轄學校尚未訂定使用規範,以培養師生節約能源觀念,建立校內共同遵循之節能措施,審計處遂於111年3月函請教育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教育局除彙集冷氣使用及節能相關資訊,於111年8月更新「高雄市班班有冷氣經費與執行Q&A」,並督導裝設冷氣機之348所學校於111年11月完成訂定使用及管理規範,包含冷氣開啟原則、使用方式、節能措施等,另持續督促轄內學校自112年起汰換既有老舊冷氣機,以節省電費及維護環境永續發展。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施政主題細項:
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