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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輔導畜牧糞尿資源化成效待提升,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彰化縣畜牧業沼液沼渣施灌於農田
彰化縣畜牧業沼液沼渣施灌於農田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辦理畜牧糞尿資源化推動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縣內逾7成畜牧場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比率未達法定標準,且稽查輔導量能尚待提升,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全數稽查完竣,並輔導畜牧場改善,提升畜牧糞尿資源化成效,保護河川水質。
審計室指出,環保局為使縣內畜牧業沼液沼渣資源充分利用及保護舊濁水溪等河川水體水質,109至110年度編列預算2,388萬元,辦理畜牧廢水氨氮回收推動計畫,輔導畜牧業加強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措施,並強化畜牧業廢(污)水處理之稽查管制,提升畜牧糞尿資源化,以提升污染削減成效。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9月查核發現,彰化縣轄內飼養豬隻2千頭以上畜牧場計97場,仍未採行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或比率未達法定標準者計69場,約71.13%,其中54場於108至110年度(截至8月底)均未實施稽查,稽查輔導量能尚待提升;又上述69場畜牧場廢(污)水放流口位於重點河川舊濁水溪流域者計26場,約37.68%,亦不利推動環境污染防治措施,審計室遂於110年11月函請環保局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已自110年12月起派員現場稽查畜牧場廢(污)水排放防治情形,並於111年度引進移動式水質監測系統,截至111年底全數稽查完竣,已輔導68場畜牧場完成改善,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比率均達法定標準,另1場已停養,提升污染削減成效,保護河川水質。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彰化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農業,環境保護,行政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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