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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災害應變中心介接路口監視器畫面未能全數正常運作,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新竹縣災害應變中心介接之路口監視器
新竹縣災害應變中心介接之路口監視器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下稱消防局)為及時掌握災害資訊,業獲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下稱警察局)同意介接路口監視器畫面,連線至新竹縣災害應變中心,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路口監視器畫面未能正常運作,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成修復作業,介接路口監視器畫面均正常顯示,強化新竹縣災害應變中心功能,並提升決策精準度。
審計室指出,依災害防救法第23條規定,為有效執行緊急應變措施,各級政府應依權責實施災情蒐集所需通訊設施之維護等整備事項。消防局為強化新竹縣災害應變中心災害情報之蒐集,於110年度獲警察局同意介接33處路口監視器畫面連線災害應變中心,介接費用由消防局負責支應,警察局負責維修。然而,審計室於111年3月查核發現,監視畫面已故障未能正常顯示者計18處,占介接監視器之54.55%,故障率逾五成,不利掌握災害規模,審計室遂於111年6月函請消防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消防局已協調警察局辦理修復作業,截至112年3月15日止,介接路口監視器畫面均已正常顯示,強化新竹縣災害應變中心功能,並提升決策精準度。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消防,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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