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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公有市場使用管理系統未臻完備,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

嘉義市政府公有市場使用管理系統
嘉義市政府公有市場使用管理系統
嘉義市政府(下稱市政府)公有零售市場攤位使用管理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市政府已建置承租管理系統,列管攤位承租及使用費收繳情形,惟系統功能未臻完備,管控機制不足,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優化系統功能,建立繳費條碼提供攤商多元繳款服務,完善零售市場攤位使用管理作業。
審計室指出,市政府自營公有零售市場計有嘉義市東公有零售市場等4處,以集中農產品、雜貨、百貨、飲食等交易,為管理市場攤舖位承租及收繳使用費,經建置「公有零售市場承租管理系統」(下稱管理系統),供登載各攤鋪位營業種類及收繳使用費等。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3月查核發現,管理系統未保留收繳使用費之歷史資料,僅能提供當月繳款明細,無法溯及前月及以前年度,亦未有預警、累計及繳納銷號等功能,須以人工逐一核對款項收繳情形,不利使用費收繳管理作業,審計室遂於110年5月函請市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已重新檢討公有市場承租管理系統,於111年投入188萬元辦理系統改版建置,並更名為「嘉義市政府公有市場使用管理系統」,於112年2月完成驗收,系統增設使用費統計、到期提醒及逾期繳費等功能,並新增電子化收款作業,建立繳費條碼,提供攤商多元繳款服務,減少人工作業成本,完善零售市場攤位使用管理作業。
發布單位: 嘉義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嘉義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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