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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羅東壽園納骨塔工程執行進度落後,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宜蘭縣羅東壽園第二座納骨塔(福恩塔)
宜蘭縣羅東壽園第二座納骨塔(福恩塔)
宜蘭縣羅東鎮公所(下稱羅東鎮公所)辦理羅東壽園第二座納骨塔新建工程(下稱本工程),經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本工程因規劃設計作業延宕,且於107年5月10日開工後,該公所始發現建築線上尚有墳墓未遷移,致無法施工而終止契約,影響預期效益之達成,經函請檢討改善,該納骨塔已於111年12月8日公告啟用、對外開放選位及銷售,有效解決塔位不足問題,並增裕財政收入。
審計室指出,羅東鎮公所經管之羅東壽園為宜蘭縣溪南地區重要且歷史悠久之墓園,該公所考量羅東壽園現有塔位容量已近飽和,為應民眾對骨灰骸存放設施之需求,於103年提出新建羅東壽園第二座納骨塔,總經費1億2,000萬餘元,預計106年6月完工。
然而,審計室於108年7月查核發現,羅東鎮公所未積極控管本工程規劃設計作業進度,迄至106年11月始完成規劃設計,107年3月29日決標,又107年5月10日開工後,該公所始發現建築線上尚有10座墳墓未遷移,致圍籬、擋土牆與排水溝等因無法施工而終止契約,乃於108年7月10日另行招商接續工程,俟遷葬事宜完成後,接續工程始能動工施作,完工期程因而延宕,無法如期提供塔位滿足民眾需求,且因塔位無法依預定期程銷售,影響年度規費收入預算目標之達成,審計室遂於108年11月12日函請該公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納骨塔接續工程已於110年7月20日驗收合格,111年8月16日完成室內納骨櫃裝修,塔位總計4,644座,並於111年12月8日公告啟用、對外開放選位及銷售,截至112年2月底止,累計銷售3,441座,金額1億4,981萬餘元,有效解決塔位不足問題,並增裕財政收入。
發布單位: 宜蘭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宜蘭縣羅東鎮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民政,公有財產,政府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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