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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轄內砂石場稽查及管理未盡完善,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桃園市砂石場聯合稽查
桃園市砂石場聯合稽查
桃園市政府輔導轄內砂石場業者合法設置及管理,經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部分砂石場營運、設置不當或建物違章使用等違法情事,潛存污染環境與公共安全之風險,經函請檢討改善,111年度已全面稽查及裁處違規業者。
審計處指出,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承○砂石場於110年10月間發生擋土牆崩塌,意外活埋計程車司機,落實管理砂石場廠(場)區環境安全維護刻不容緩。依經濟部礦務局110年10月網站公告之「礦業及土石業務統計報表」所示,110年9月全臺礦業用地砂石場計205場,其中北區28場,以桃園市12場為最多,約占42.86%。
然而,審計處分別於110年10月及111年4月查核桃園市政府砂石場管理情形,並運用TGOS及營建署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分析砂石場設置現況,發現部分砂石場實際面積大幅超過登記面積,涉有違法占用土地營運或設置不當,建物亦涉有違章使用情形,潛存危害生態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之風險,惟砂石場管理因無專屬法規據以管理,桃園市政府爰由各局處依主管業務相關法規事項分別辦理稽查,為落實合法管理,審計處遂於111年1月及5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桃園市政府經責由經濟發展局邀集環境保護局等11局處,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等單位,於111年度全面稽查轄內25家砂石場,截至111年底止,已勒令撤照業者計有4家,依法裁罰件數與金額(含連續處罰)累計71案次及840萬元,並檢討強制拆除之優先順序並妥訂排拆日程,俾及時促請改善及有效遏止違法行為發生。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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