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北門分院遭遇火災後長期處於閒置狀態,審計部促請改善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北門分院(下稱北門分院)自101年10月23日發生嚴重火災後,經審計部查核發現,該分院長期處於閒置狀態,經函請研擬具體改善措施,北門分院已轉型為多元長照機構。
審計部指出,依行為時(102年5月31日)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之規定,主管機關對於轄管或歷年補助地方興建之公共設施,應適時清查並掌握其使用現況,如有低度使用或閒置情形,應持續輔導協助完成活化。
然而,審計部103年11月查核發現,北門分院因101年10月發生火災,遂向臺南市政府申請自102年1月15日起歇業。截至審計部查核日止,北門分院處於閒置狀態已近2年,且未及時研擬活化措施,審計部遂於104年3月函請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研擬具體改善措施。新營醫院嗣規劃於一樓開設門診服務,惟未獲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乃改朝設立護理之家及養護機構方向規劃評估,並於104年12月15日提報可行性評估報告予衛福部審核。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衛福部就北門分院之活化方式,陸續提出設置傳染病防治專責醫院及社福機構等方案,並於108年4月25日核定將北門分院活化轉型為多元長照機構。案經新營醫院委請臺南市政府工務局代辦整建工程,於111年5月20日完工後,於同年9月6日移交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管理,透過OT方式委託民間廠商經營長照機構。該機構於112年1月3日正式啟用。
審計部指出,依行為時(102年5月31日)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之規定,主管機關對於轄管或歷年補助地方興建之公共設施,應適時清查並掌握其使用現況,如有低度使用或閒置情形,應持續輔導協助完成活化。
然而,審計部103年11月查核發現,北門分院因101年10月發生火災,遂向臺南市政府申請自102年1月15日起歇業。截至審計部查核日止,北門分院處於閒置狀態已近2年,且未及時研擬活化措施,審計部遂於104年3月函請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研擬具體改善措施。新營醫院嗣規劃於一樓開設門診服務,惟未獲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乃改朝設立護理之家及養護機構方向規劃評估,並於104年12月15日提報可行性評估報告予衛福部審核。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衛福部就北門分院之活化方式,陸續提出設置傳染病防治專責醫院及社福機構等方案,並於108年4月25日核定將北門分院活化轉型為多元長照機構。案經新營醫院委請臺南市政府工務局代辦整建工程,於111年5月20日完工後,於同年9月6日移交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管理,透過OT方式委託民間廠商經營長照機構。該機構於112年1月3日正式啟用。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三廳
被審核機關: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施政主題細項:
醫療保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