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桃園市政府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專案聯合檢查範圍尚未列入高風險項目,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桃園市經濟發展局歷年工廠登記家數統計
桃園市經濟發展局歷年工廠登記家數統計
桃園市政府辦理工廠火災預防及危險物品管理情形,經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府尚未將高風險電路及設施過熱等項目列入桃園市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專案聯合檢查(下稱聯合檢查)範圍,且部分檢查之區域、時段與工廠火災發生之熱區及熱時未盡切合等情,經函請檢討改善,已修訂相關規範,並善用火災熱區及熱時資訊,積極發揮火災預防功能。
審計處指出,桃園是全臺第一工業科技大市,臺灣五百大製造業有超過三分之一在桃園設廠,近年度登記工廠家數已達1萬2千餘家,呈現逐年成長趨勢。據109年度編製之「桃園市火災統計分析」結果列示,工廠建築物火災為同期間起火建築物第三名,造成人員傷亡及財務損失甚鉅。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10月至12月間查核發現,桃園市轄內近4年(107年至110年9月底止)發生工廠火災計371件,按火災發生原因類別統計,以「電氣因素」43.13%占比最高,並以室內配線及設施蓄熱引火為主因。惟聯合檢查之審查表件查無高風險電路及設施過熱等項目,且檢查之區域、時段與工廠火災發生之熱區及熱時未盡切合,又非上班時段火災發生機率為46.36%,惟檢查比率僅有0.13%,明顯偏低,審計處遂於111年3月函請桃園市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桃園市政府已自111年6月起,將高風險電路及設施過熱等項目納入聯合檢查範圍,並於111年9月修訂「消防局辦理公共危險物品、可燃性高壓氣體、爆竹煙火場所及一氧化碳中毒案件檢查注意事項」,新增依火災熱時及熱區處所實施檢查之規定。截至111年底止,已聯合檢查應執行「高風險電路及設施過熱」項目檢查場所,計20家工廠,非上班時間實施檢查之比率由108至110年度之0.13%,提升至111年度之31.43%,積極發揮火災預防及預警功能。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桃園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消防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