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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西螺鎮民眾活動中心管理維護未臻完善,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雲林縣西螺鎮民眾活動中心辦理活動情形
雲林縣西螺鎮民眾活動中心辦理活動情形
雲林縣西螺鎮公所(下稱西螺鎮公所)經管西螺鎮民眾活動中心(下稱民眾活動中心),經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活動中心部分設施損壞,未開放民眾使用,且未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成設施修繕及辦理簽證作業,提供民眾安全活動空間,提升公產使用效益。
審計室指出,西螺鎮公所經管民眾活動中心,為地上3層樓建築物,1樓設置廚房、餐廳辦理長青食堂,供長者用餐及活動使用,2樓設置禮堂辦理各項慶典活動,3樓原定開放公眾休憩及活動使用。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3月查核發現,該公所經管民眾活動中心3樓因地磚及廁所等設備損壞,未開放民眾使用,且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亦未依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審計室遂於109年5月函請西螺鎮公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西螺鎮公所已於110年3月完成民眾活動中心3樓空間設施修繕作業,並自110年起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提供民眾安全活動空間。另於111年3月間委託西螺鎮光華社區發展協會管理維護並辦理各項活動,經統計,自111年3月至112年1月底止,參與民眾約4,400人次,有效提升公產使用效益。
發布單位: 雲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雲林縣西螺鎮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民政,公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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