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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未妥謀天然氣輸儲設備風險管理,並辦理防災演練,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新竹市十八尖山儲氣槽漏氣搶修演練
新竹市十八尖山儲氣槽漏氣搶修演練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瓦斯公司)供應新竹縣、市部分民生及工業用戶之自來瓦斯,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瓦斯公司未針對天然氣輸儲設備妥謀相關風險管理,並辦理天然氣洩漏之防災演練,經函請檢討改善,已研議相關因應方案,並辦理緊急災害演練,提升輸儲設備安全防護應變能力,保障用戶生命財產安全。
審計室指出,瓦斯公司天然氣係向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價購,經於新竹市十八尖山(下稱十八尖山)等4處設置天然氣交貨站,另為調節及提供穩定氣源,於十八尖山交貨站建置2座球型儲氣槽,儲存量分別為1,500及4,000立方公尺,繼以管線輸送至各用戶端。又瓦斯公司現有天然氣輸儲設備中,以十八尖山交貨站之氣體壓力、儲氣量為最,一旦發生災害,影響將最為劇烈。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5月查核發現,瓦斯公司對天然氣大量洩漏,其火災熱射及爆炸爆壓等影響範圍暨民眾疏散方向,尚乏相關資料,亦未妥謀天然氣輸儲設備風險管理,並適時辦理防災演練,審計室遂於109年8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瓦斯公司已於輸儲設備裝置防災相關設施,及研議天然氣大量洩漏時之因應方案。另於111年9月28日研擬「十八尖山儲氣槽漏氣搶修演練計畫」,內容包括天然氣洩漏影響範圍及民眾疏散方向,並於111年10月3日辦理緊急災害演練,邀請主管機關新竹縣(市)政府、當地綠水里里鄰長蒞臨指導,以提升輸儲設備安全防護應變能力,復於111年12月8日召開演練檢討會議並決議,訂定爾後天然氣洩漏之防災演練期程落實演練,俾降低災害發生之傷亡與損失。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能源、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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