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大坑登山步道設施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下稱風景區管理所)辦理大坑登山步道整修及遊憩設施維護管理作業,提供民眾安全舒適之登山環境,經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風景區管理所未對大坑登山步道設施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成投保事宜,提供登山民眾安全保障。
審計處指出,風景區管理所經管大坑登山步道計有12條,總長度約16公里,並規劃一步道一特色,辦理步道整修及遊憩設施維護管理作業,營造優質安全之登山休憩環境,109年度登山民眾高達330萬餘人次,為臺中市熱門觀光景點。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2月查核發現,大坑登山步道發生之緊急救護案件自107年度之46件,上升至109年度之71件,有逐年增加趨勢,惟風景區管理所並未對大坑登山步道設施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未能保障民眾登山遊憩安全,審計處遂於110年5月函請風景區管理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風景區管理所已於110年9月完成12條大坑登山步道設施(含停車場及廁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投保事宜,對於因使用大坑登山步道設施而發生意外之民眾,將協助依保險契約規定申請理賠,以完善大坑登山步道保險機制,提供民眾登山安全保障。
審計處指出,風景區管理所經管大坑登山步道計有12條,總長度約16公里,並規劃一步道一特色,辦理步道整修及遊憩設施維護管理作業,營造優質安全之登山休憩環境,109年度登山民眾高達330萬餘人次,為臺中市熱門觀光景點。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2月查核發現,大坑登山步道發生之緊急救護案件自107年度之46件,上升至109年度之71件,有逐年增加趨勢,惟風景區管理所並未對大坑登山步道設施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未能保障民眾登山遊憩安全,審計處遂於110年5月函請風景區管理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風景區管理所已於110年9月完成12條大坑登山步道設施(含停車場及廁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投保事宜,對於因使用大坑登山步道設施而發生意外之民眾,將協助依保險契約規定申請理賠,以完善大坑登山步道保險機制,提供民眾登山安全保障。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
施政主題細項:
休閒觀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