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中山一路、二路拓寬工程執行延宕,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基隆市政府辦理中山一路、二路拓寬工程,經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府開工前未確實管制工地障礙因素排除時程,造成開工後部分工程項目無法順利銜接,影響完工期限,且未及時檢討展延工期衍生之管理費及監造費用,監督管理作業待加強,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建立管制組織,並加強展延工期及管理費審認機制,以減少爭議發生及縮短爭議處理時間。
審計室指出,基隆市政府為拓寬既有中山一、二路為30至40米道路,辦理中山一、二路道路拓寬工程,工程經費16億4,417萬餘元,契約工期1,080日曆天,原預定完工日為102年8月26日,期完工後改善市區交通及都市景觀。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11月查核發現,截至109年10月底止,該府未確實管制工地障礙因素排除時程,延誤用地取得,並使完工期程展延2,627日,且未及時檢討展延工期衍生之管理費及監造費用,致因認定歧異而持續發生多次爭議。審計室遂於110年11月函請基隆市市長查明妥適處理。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基隆市政府已於110年度起,建立重大公共工程管制組織,俾公共工程計畫順利推展,截至111年10月底止,該府已解決中山一、二路道路拓寬工程展延工期衍生之管理費履約爭議,並於審查工期時,建立展延工期管理費審查機制,於開工前適時建立「專責推動小組」,定期檢討各事項辦理情形及進度,確實管制障礙因素,以減少工程爭議及提升計畫執行成效。
審計室指出,基隆市政府為拓寬既有中山一、二路為30至40米道路,辦理中山一、二路道路拓寬工程,工程經費16億4,417萬餘元,契約工期1,080日曆天,原預定完工日為102年8月26日,期完工後改善市區交通及都市景觀。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11月查核發現,截至109年10月底止,該府未確實管制工地障礙因素排除時程,延誤用地取得,並使完工期程展延2,627日,且未及時檢討展延工期衍生之管理費及監造費用,致因認定歧異而持續發生多次爭議。審計室遂於110年11月函請基隆市市長查明妥適處理。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基隆市政府已於110年度起,建立重大公共工程管制組織,俾公共工程計畫順利推展,截至111年10月底止,該府已解決中山一、二路道路拓寬工程展延工期衍生之管理費履約爭議,並於審查工期時,建立展延工期管理費審查機制,於開工前適時建立「專責推動小組」,定期檢討各事項辦理情形及進度,確實管制障礙因素,以減少工程爭議及提升計畫執行成效。
發布單位:
基隆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基隆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


